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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商务局长的商人“朋友圈”


从缩手缩脚到大手大脚,从半推半就到来者不拒,再到主动伸手,孙健的腐败非一朝一夕。如何把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腐败增量,是反腐败的重大课题。

 
    孙健,江苏省淮安市商务局原局长。
 
    提起孙健,检察官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手机:一部小小的手机竟存储着几千个商人老板的手机号码,光是从头到尾翻一遍就要好几分钟。
 
    对于孙健来说,这些号码是一种资源,一种可以用职权获取利益的工具。
 
    商务局,负责地区内外贸易、市场流通、特种行业、电子商务、餐饮、酒品类管理、成品油监管等,被认为是“油水衙门”。
 
    作为商务局长,孙健更是集人、财、事大权于一身。一句话、一个批示,就能审批项目、调动资金、提拔干部。孙健自然成为商人、下属们“围猎”“腐蚀”“拉拢”的主要目标。
 
    2016年7月21日,经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孙健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受贿犯罪所得赃款折合人民币160余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据悉,孙健是十八大以来,淮安市检察院查处的级别最高、影响最大的领导干部。
 
    一审判决后,孙健并没有上诉。近日,他在监狱里如此忏悔道,“人生中这个跟头我栽得太重、太惨,对金钱的无休止的渴求,导致我完全迷失了自己。给自己、家人、组织带来太多的伤痛——对组织不忠之痛、对事业不继之痛、对同事不义之痛、对双亲不孝之痛、对爱人不亲之痛、对子女不爱之痛、对自己不惜之痛。然而,一切为时已晚”。
 
    曲线敛财
 
    孙健今年53岁,1.9米的身高,相貌堂堂,一副儒雅书生模样。可背地里,他却是一个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的“双面人”。
 
    自2002年至2014年这12年间,他利用担任淮安市政府副秘书长、行政审批中心主任、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敛财共计折合人民币160多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孙健的主要犯罪有70%是在其担任商务局局长以后。他利用手中审批项目、推销产品、项目招引、外资考核、争取资金、职务晋升等权力,投资商铺、入股典当行、推销酒水、放高利贷……敛财之道可谓五花八门。
 
    2012年,淮安某房地产集团董事长黎鹏因资金周转不灵,请托孙健帮忙。孙健借淮安市商务局从其公司购买办公楼之机,通过银行委托放贷预支了1000多万元购房款,缓解了黎鹏的燃眉之急。当年春节,黎鹏就将4000元购物卡送到了孙健手里。
 
    孙健的胃口远不只于此。2012年下半年,他打起了黎鹏开发的商铺的主意。
 
    为了不惹人闲话,孙健找来与他关系密切的商人陈富合伙投资,约定以陈富的名义贷款购买,收益各占一半。
 
    黎鹏自然知道投桃报李,最终以每平方米6.8万元的价格,将近500万元的商铺“卖”给陈富。首付时,陈富付了17万元,孙健仅出资3万元,其余的首付款均由黎鹏垫付。
 
    此后,孙健又把行情为年租金20万元的商铺,以50万元的价格返租给黎鹏。通过低价购置、高价返租,孙健一次就获利50多万元。
 
    十八大后,中央反腐败呈高压态势。孙健虽不敢再直接收受贿赂,但并未就此收手,而是将目光转向另一个“商机”——陈富多年来一直销售的汤沟酒。酒水行业利润很大,自己何不通过销酒来拿提成?堂堂商务局长,权力大路子广,销几百箱酒根本不在话下。
 
    2012年,孙健帮助某公司争取到出口商品展示中心补贴100万元。事成之后,孙健便“建议”该公司老总毕飞购买价值20万元的汤沟酒发到公司在国外的工程队。
 
    于是,孙健不仅先后7次收受毕飞所送的钱、物价值近10万元,同时还得到陈富赠送的销售“回扣”5万元,可谓“一箭双雕”。
 
    就这样,每当孙健义正言辞地拒绝贿赂,就随口说一句:“你去陈总那儿买些酒吧。”商人们心领神会,纷纷在陈富处花大价钱买酒,把送给孙健的钱转账给陈富,再由陈富回馈给孙健。有的人嫌麻烦,连酒都懒得拿,直接开票。
 
    通过这种方式,孙健先后17次收受陈富所送“感谢费”29.8万元,购物卡4000元。孙健还安慰自己:“我年龄也大了,利用影响力做点生意,也不是什么大事,组织上应该不会为这种小事来查我的。”
 
    总嫌钱少
 
    “我对钱过分看重,是因为穷怕了,往事不堪回首。”孙健在忏悔书中这样说。
 
    孙健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由于父母多病,作为家中的老大,他还要照顾四个弟弟妹妹,从小生活就十分艰辛,经常靠山芋稀饭充饥。后来他到淮阴农业学校读书,生活费更是时常捉襟见肘。
 
    “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曾经的贫困记忆在孙健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尽管通过勤奋学习他跳出了农门,出人头地,却未能转正他心中已经扭曲的价值观。他把钱看得很重,疯狂敛财又舍不得花。
 
    刚工作的时候,他每年攒下百八十块,觉得钱不够;后来,每年攒下一两千元,觉得钱还是不够;再后来,每年攒下一两万,甚至十万二十万,他还是觉得钱不够。
 
    即使到了2012年,他已经购买了大运河广场门面房,又在盱眙农商行、典当行入股了几笔百万元投资,有了丰厚的利益回报,他还是觉得钱不够,内心深处始终缺乏“安全感”。这种对金钱的无休止的渴求导致他贪钱的脚步始终停不下来。
 
    其实,孙健刚踏入仕途的时候,也有自己的底线——无论如何不能拿钱。因此与他人交往时,也仅仅限于土特产。偶尔有人送两条烟、两瓶酒,孙健心里都觉得不踏实。1996年10月,孙健时任淮安市政府办主任助理。一位老板曾送给他5000元现金,他不假思索就拒绝了。
 
    1997年,孙健因才华出众获领导赏识,仕途开始进入“快车道”:他先担任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后转为淮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市改制办主任,年纪不大,当上重要岗位的领导,可谓平步青云。在别人声声的赞叹与恭维中,孙健开始飘飘然。
 
    与此同时,他与企业老板接触的机会也多了起来。他帮助企业协调土地出让、资金拨付、政策兑现等具体问题,企业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从收奖金到收礼,再到受贿,用他的话说:“拿着拿着,钱的界限就不清楚了。”
 
    一次,某国企老总杨某找到孙健,请他帮助自己疏通一下,阻止某客商的收购。在孙健的运作下,该收购谈判搁浅。为了表示感谢,杨某在春节前送给了孙健5000元,他半推半就收了下来。
 
    刚开始,孙健内心极为忐忑,可过了很久,他发现也没啥事。从此,他一直绷着的那根弦彻底松了下来,开始放纵自己的贪欲。从缩手缩脚到大手大脚,从半推半就到来者不拒到主动伸手,直到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做起了投机生意。
 
    随着有求于孙健的单位、企业越来越多,慢慢地,孙健对于三千五千、万儿八千的钱卡已经习以为常;甚至逢年过节,孙健会特意呆在办公室等人来拜年“送礼”。有一次,正值除夕前夕,短短1小时里就来了5个人,结果连谁送的什么都对不上号。
 
    2014年8月,孙健准备装修自家的别墅。他翻出手机里的“资源库”:别墅想改造,图个省事,请毕老板安排土建人员改造一下;想装电梯,电梯公司的钱总是朋友,自己曾帮过忙,于是钱总贴了4万元;想把院子弄得美观些,正好挂钩服务多年的刘总有个工程队,请他砌个小鱼池;想装空调和整体厨房,想起做单位办公楼的装修公司朱总。
 
    就这样,一切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全部通过权力转嫁给企业老板。从受礼到受贿直至索贿,孙健把每一个工作上的正常扶持都当做了一笔投资,一笔买卖,为官底线早已荡然无存。
 
    机关算尽
 
    孙健有才,但他却把聪明才智用在了如何隐蔽敛财上。据了解,其80%的受贿额都属于新型受贿方式。他很少用自己的名义收受贿赂或投资,亲戚朋友成为他掩人耳目的挡箭牌:购买大运河广场商铺,是以其父母名义;入股聚缘典当行,是以其外甥名义;投资盱眙农村商业银行,是以其外甥女名义;在黎鹏处低价购买门面房高价返租,是以陈富的名义。
 
    2014年8月,孙健与他人合伙出资60万元放贷,年利息20%。安全起见,他让陈富以陈岳母的名义办卡,孙健往这张卡上存钱,且每次都是在夜间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从不在柜面办理。
 
    孙健自恃聪明,却天真地将与其利益往来的商人误认为“真朋友”。黎鹏送给他的钱,称是在海外公司做账查不到;陈富称自己是个体户,送给孙健的钱从来不入账。孙健轻信了这些话,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一直心存侥幸。
 
    2013年时,司法机关通过黎鹏行贿线索相继查处了淮安多名领导干部,孙健依然相信黎鹏跟自己关系铁,不会出卖自己。就在这一风口浪尖,孙健还曾以借钱买车为由,向黎鹏索贿20万元。
 
    而恰恰是这些所谓的“朋友”,被检察机关调查后,立刻交代了与孙健之间的非正常经济往来情况,为案件查办打开了缺口。
 
    孙健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难逃检察机关的法眼。检察官通过查询淮安市公安局通讯部门、房管部门、金融部门等信息平台,调取大量书证信息,无声却有力地证明了孙健的犯罪事实,揭穿了孙健自欺欺人的把戏。(记者 马超 文中涉案人物除孙健外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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