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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员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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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领导干部

 

 

民盟烟台市东部综合支部  谢明明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报告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报告同时指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推进依法行政”任务、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来,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重大成就,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了有力基础。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形式化”、“口号化”、“实用化”的倾向。在我国,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繁重管理任务,实施80%以上的法律法规,其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完全可以说,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就不可能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就不能说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这正是十八大报告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目标的重大意义所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法治政府,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执掌国家公权力的特殊群体,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主体,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就像其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水平和能力一样。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识和能力的集中体现。所谓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其实质就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自觉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不少领导干部在锒铛入狱后忏悔道,不懂法害了自己,只有在那个时候才明白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但为时已晚。不少领导干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没有法律观念和意识,不懂得遵照法律规定和程序,不知道自己的权力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作的决策、干的工作明明不符合法律规定,还一味地靠强权不断推进,时常让执行的人手足无措,让人民群众目瞪口呆,造成的后果无法挽回。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从重经济建设、轻法治建设的观念中转变过来,把法治建设从重立法重形式重宣传、轻执法轻落实轻效果的倾向中转变过来,把法治工作从重治民重处罚重管理、轻治官轻教育轻服务的方式中转变过来,在重视程度、领导力度和推进速度上都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一把手挂帅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党政主要领导应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深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面临的重大和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影响和制约法治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重视提拔使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且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应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把推进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使法治建设真正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应勇于实践、敢于开拓,既要积极借鉴、吸收世界各国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更要立足我国国情总结自己的法治经验、适应自己的法治需求、彰显自己的法治特色、创新自己的法治举措,决不搞“全盘西化”、决不搞“全面移植”、决不搞“照抄照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总之,只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力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就一定能取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成效,就一定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创造出与经济建设奇迹相媲美的法治建设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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