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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员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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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合作 科学发展 民主党派健康成长

 

 

民盟莱芜市委

 

 

1989年底,中共中央制定和颁发《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93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使多党合作事业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在多党合作制度的指引下,各民主党派在履行职能,发挥自身优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等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民盟莱芜市委在各级党委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把自身建设作为盟务工作的基础来抓。截至目前,发展盟员92名,设7个支部。20072月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产生第四届市委会。民盟市委以政治交接为核心,继承和发扬民盟的优良传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努力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水平和整体素质。

履行职能条件不断完善:在市委统战部协调帮助下,加强盟市委机关建设,2001年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增加了机关工勤编制,配备了工作用车。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了为参政党职能服务的机制。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调整支部设置,制定《支部主委任职规范》。组织盟员参加市委统战部举办的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党外干部培训班,引导盟员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参政党性质、地位和任务,提高政治把握能力。

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盟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政府领导职务成员、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特约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在职副县级以上干部6人,科级干部17人。在市委统战部协商下,适时调整委员的界别设置,在原来设置民主党派界别的基础上,在八届市政协专门设立了民盟界别。各级政协委员28人,人大代表3人。8名盟员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单位特约监督员、特邀监察员。

履行职能的能力不断增强:盟市委相继开展“一人一议”、 “一个支部一个提案”等活动的基础上,推动开展了“三个一活动”,组织盟员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近年来,在各级人代会、政协会上,以盟组织和个人名义共提议案、提案290余件,大会口头发言7篇,书面发言5篇。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组织开展了敬老爱老、科技帮扶、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工作。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也是多党合作制度确立60周年。民盟作为参政党,必须坚持多党合作制度,维护科学发展,实现民主党派的健康成长。

一、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盟在实现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宏伟事业中真正有所作为的根本保证,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成功运行的首要政治前提。民盟市委将把这一原则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坚持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把思想建设摆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加强盟员学习培训工作,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握和坚持好政党制度的核心和本质,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贡献智慧和力量。把党派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发展的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坚定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从多领域、多角度,多形式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三、突出和谐社会重点,努力构建团结和睦的良好环境。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统一战线的主题是大团结、大联合,根本任务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可以也应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盟市委将积极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优势和特点,多说和谐之话,多做和谐之事,多谋和谐之策,把维护社会团结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智慧和力量更好地凝聚到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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