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文苑撷英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苑撷英

浅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观

——以盟员律师视角谈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感想

作者:邱洪奇

 

摘要:2017101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第十九大的报告中提出“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2]。在这一背景下,笔者以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律师视角,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在本文中阐述了我国十八大以来在社会主义法治观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讲述了十九大报告中的社会主义法治观的基本方略,叙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法治实践,提出了参政党在社会主义法治观方面的责任、使命、未来。

关键词:新时代  中国 社会主义 法治

 

一 、我国十八大以来在社会主义法治观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自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迈出了重大步伐。具体如下:

1 、在国家顶层设计及国家治理理念方面,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从中央到地方积极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予以全面加强。

作为盟员律师,深切体察到,依法治国的理念,贯彻到全国各项工作中。

2 、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方面,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已经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作为盟员律师,深切感受到,国家改革与新常态发展均以有法可依为基础,先行立法授权各试点地区或单位予以改革实验,再探索改革发展新模式、新思路、新路径,后将改革成果以立法法案形式,制定或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文本,推广到全国各地,使国家的改革发展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均按照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切实依法行政,自觉将执法权力在宪法法律的笼子里行使;司法改革员额制已经落实,省级以下逐步实现了人、财、物的管理独立、直属,有效摆脱了地方的“司法干预”,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确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每一个案件中的公平正义。

3 、在体制改革方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

作为盟员律师,深切觉察到,从纪委、行政监察、检察院反贪反渎职的多元分散体制,改革到国家监察委的一元集中体制,将逐步实现了监督行政公权力的效率化、全面化、法制化,切实遏制四风现象,已经积极推动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

4 、在法治不足方面,必须清醒看到,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

作为盟员律师,深切意识到,必须认识到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克服困难,以律师工作为基础,发挥盟员的政治性,切实加强自身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在依法治国方面贡献自身的一份力量,积极推动国家法治建设。

 

二 、十九大报告中的社会主义法治观的基本方略

 

习近平同志已经鲜明地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在法治观方面的基本方略,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具体如下:

1 、在国家治理层面,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作为盟员律师,深切认识到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方略之一,必须拥护中共依据宪法法律领导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

2 、在法治体系、理论、建设、路径层面,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作为盟员律师,深知,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断,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在法治观方面的基本方略,科学地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的纲要,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法治对象、法治基础、法治内容、法治原则、法治精神、法治纲领。作为盟员律师,继续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继续坚持依法行使律师权利和义务,继续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坚持爱国爱党爱民盟

 

三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法治实践

 

习近平同志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具体如下:

1 、在实践的总体要求层面,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作为盟员律师,深切感知到,全面依法治国行动将深入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方面予以展开。

2 、在法治领导层面,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作为盟员律师,深切理解到,要克服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的困难,就必须要有中央统一的领导机构,才能更有效地积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3 、在法治的行动层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作为盟员律师,深切认知到,必须以律师的本职工作,积极履行律师执业工作,深入律师工作实践,严格依法执业,引导当事人的依法维权,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观。

 

四 、参政党在社会主义法治观方面的责任、使命、未来

 

作为盟员律师,深知,中国民主同盟作为参政党,坚持遵守宪法法律,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参政党职能。

参政党在社会主义法治观方面的责任、使命、未来,是要坚持将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主义法治观方面的基本方略,作为中国民主同盟,在立法、执法、守法、司法方面,积极发挥参政党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作用,促进我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促进我国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以盟员律师视角,简明阐述了我国十八大以来在社会主义法治观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社会主义法治观的基本方略、法治实践,概括地提出了参政党在社会主义法治观方面的责任、使命、未来。

笔者希望,以此文抛砖引玉,推动民主党派届、教育界、法学界、立法届、司法界、律师届、实务届、理论界等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加强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观方面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20154月第1版。

[2] 习近平:《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摘自“新华网”。

     [3] 邱洪奇:《通俗的法治观》,摘自“济南邱洪奇律师的新浪博客”。

[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10月第1版。

    作者姓名:邱洪奇,单位: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所在民盟组织:民盟济南市律师支部委员会,联系方式:135 0531 3956(微信号)



[1] 作者邱洪奇,民盟济南市律师支部委员会盟员,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10月第1版,第4页。




文章纠错

邮箱
手机
纠错内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