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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责的同时还应该多几分问责

民盟山东省科学院支部  

 

在某些公共场所,经常能见到一些不讲社会公德的现象,比较典型的如:随地小便、随地吐痰、在禁烟场所吸烟、行人随意翻越马路护栏、遛狗不拴链绳,任由狗随地便溺等等。毫无疑问,这些不文明现象的确令人反感,应该受到社会公众的指责乃至谴责,然而,更令人关注的是:随着这些现象越来越频繁地出现,能否引起人们更深层次的反思。

不久前的一段偶然经历使我对某些不文明现象由单纯的指责逐渐变为指责的同时夹带着些许理解和同情,进而想到应该对政府某些主管部门进行问责。大约两个月以前,有一天下班后我坐出租车去亲戚家,中途遇堵车,碰巧看到一位中年男性在路边的墙角处小便,这时我正在和司机闲聊,便顺口说了一句“看到没有?这是前几天报纸上评选出的男人的十大陋习之首。”没想到司机却不以为然中带着无可奈何的口气说:“没办法呀!尤其干我们这一行的,吃饭、上厕所都是问题。前几天我们一位同行把车停在公厕旁上厕所,两分钟后一出厕所门就看见一位警察把罚款单递上来了,说他乱停车,结果被罚款200元。”听了这番话我沉思半晌,然后便接着话题往下说:“知道干你们这一行的挺不容易,忙起来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可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更可怜的是女司机,有的长期憋尿都憋出毛病来了。”司机这句话更加深了我对他们这一特殊群体的同情。

200821日起,济南市市区所有公共厕所向市民免费开放,媒体报道称,当天上厕所的人数比收费时增加了一倍多。诚然,政府此举要增加许多补贴性财政支出,能这样做已经很不容易了,确实为市民做了一件好事、实事,方便了广大市民,促进了社会和谐。但是,对一些特殊群体,譬如出租车司机这一特殊职业来说,给他们节约几角钱解决不了“如厕难”的根本问题。此前政府也曾倡导过道路沿街的企、事业单位的厕所向过路行人免费开放,然而由于仅仅是倡导,缺乏有效的协调、保证措施,真正能够实施的单位寥寥无几。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厕所一旦对外开放,除了给本单位厕所及环境卫生带来较大影响外,还给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造成一定压力。再说即便厕所对外开放,也不一定能同时提供停车场地,就像公共厕所旁不一定有停车场一个道理。

如此看来,一个有关特殊群体“如厕难”的看似不大的问题引发了“随地小便”的社会不文明现象的增多,因为俗话说得好,“活人不能让尿憋死”,别说是被人指责了,为了解决“内急”问题,就是被罚款也只能在所不惜了。

作为一级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绝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宣传材料和学习文件上,也不应该满足于一得之功和一孔之见。对于种种有违公共道德的社会陋习,罚款的办法是有效的,但不是万能的;类似于“免费提供方便”的作法,如果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其效果也是有限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一些针对性较强的措施并不是太大的难事儿,关键是怎么让它切实可行。再如:随意翻越马路护栏、在公共场所抽烟以及“狗满为患”等问题,在罚款的同时,希望政府能仔细找找解决这些问题的切入点:建过街天桥时首先考虑在哪儿建更能方便行人,而不是“冠名权”拍给谁收益最高;加大禁烟力度可否尝试加大“税收杠杆”的调控力度,因为不管是否在公共场所,吸烟毕竟是危害国民健康的行为;近年来狂犬病的发病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加强犬类等宠物的管理是否更应该从立法上下下工夫。切入点找对了,才更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任何一个社会不和谐现象、因素和节拍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制定措施和解决问题之前,官员们首先应该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以避免简单化、理想化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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