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东民盟贤达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山东民盟贤达

 

 

记青岛民盟组织创始人陈仰之先生 

 

 

 

陈仰之(1913—1993),青岛市民盟组织创建人,曾任政协山东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第一届青岛市政协副主席,民盟第一、二、五届候补中央委员,民盟第六届中央参议委员会委员,青岛市人民政府委员,青岛市民政局局长,民盟青岛市第八届委员会名誉主委。 

一、参加抗日救国运动 

陈仰之自6岁进入学校学习,1930年初中毕业进入天津扶轮中学。“九·一八”事变激起了全国人民抗日救国高潮,而蒋介石对日本帝国主义采取不抵抗主义,而全力进行反人民的江西“剿共”内战。天津学联组织学生请愿团,陈仰之与同学参加请愿的行列,赴南京向蒋介石当局请愿。回校后,被迫退学。同年,进入中国大学附属中学,继续参加学生抗日会,又被学校勒令退学。1933年抱着“工业救国”的思想进入青岛山东大学,学习机械工程。1935年日本公开宣称要实行华北自治,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抗日救国运动,各地各界都成立救国会,有组织、有计划的领导全国救国运动,他被山东大学学生救国会选为执委,进行宣传等工作。全国救国运动,遭到蒋介石当局的疯狂镇压,山大救国会的主要负责人被逮捕,他领导部分同学与学校当局斗争,终于将逮捕的同学完全释放。1937年大学毕业后,发生“七七事变”后,他先后参加战地服务团、河南洛阳第一战区政治部、重庆后方勤务部政治部等部门,从事宣传和接待伤员等抗日工作。1946年,他还在重庆参加较场口事件和反内战、反独裁的和平民主运动。 

二、开展民盟工作 

1939年,经杜冰坡介绍陈仰之在重庆结识了章伯钧,1944年11月经章伯钧介绍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任盟中央直属小组组长。1945年到上海,任民盟上海支部筹委会组织委员。1946年春,民盟中央开始在青岛筹建地方组织,民盟中央和民盟华东执行部先后指派陈仰之、罗致、薛强生、葛春霖、刘新民等到青岛开展工作。1947年4月,陈仰之在青岛崂山发起成立了民盟青岛地下组织并任组织负责人。1947年5月,盟员陈仰之等5人在青岛崂山北九水鱼鳞峡观瀑亭秘密成立干部会,陈仰之、罗致、薛强生、葛春霖、刘新民等人参加,会议推举陈仰之为干部会主任;讨论有关盟务工作;决定派罗致赴南京、上海总部组委会报告工作。此为民盟在山东建立的第一个组织。同年10月,南京国民党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民盟组织活动转入地下。青岛民盟组织一方面发展盟员充实力量,一方面努力与民盟总部取得联系,接受指示,开展工作,迎接解放。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时盟员共有51人,共编为4个小组。1949年7月31日,举行盟员会议,陈仰之、薛强生、刘新民、段超人等人出席。会议上陈仰之报告赴北平与总部组委会接洽情况;按总部指示,由陈仰之、刘新民、段超人、薛艺农、薛强生等5人组成民盟青岛支部临时工作委员会成立,陈仰之任主任委员,研究有关盟员登记事宜,讨论其他盟务工作。1953年5月,民盟青岛第一次盟员大会召开,选举产生民盟青岛支部第一届委员会,童第周当选主任委员,陈仰之、吴富恒当选副主任委员,陈仰之代表民盟青岛支部临时工作委员会在大会上做工作报告,青岛民盟正式纳入地方组织建制。1956年8月,青岛第二次盟员大会召开,选举产生民盟青岛支部第二届委员会,童第周当选主任委员,陈仰之、吴富恒当选副主任委员,陈仰之代表民盟青岛市第一届支部委员会做工作报告,改支部为民盟青岛市委员会。1949年12月至1958年陈仰之当选为中国民主同盟第一、二届候补中央委员。1957年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济南举行,从会前为时4天的预备会议开始,就将张汇泉、陈仰之、姜子修等作为有代表性的“右派骨干分子”集中进行了批判。(日后以上错划的“右派分子”均予以平反改正。) 

民盟恢复工作后,陈仰之1980年11月当选民盟青岛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984年3月召开的民盟青岛市第六届委员会当选副主任委员,1988年6月召开的民盟青岛市第七届委员会当选委员,并推举为民盟青岛市第七届委员会顾问,1992年5月召开的民盟青岛市第八届委员会,陈仰之因年事已高,不再出任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光荣引退,被推选为民盟青岛市委名誉主委。期间,1987年1月陈仰之当选为中国民主同盟第五届候补中央委员,并于1988年10月至当选为中国民主同盟第六届中央参议委员会委员。 

三、人大、政协任职情况 

青岛市解放后,陈仰之在1949年9月开始先后被推选为青岛市第一、二、三、四、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第二、三、五届大会一次会议上担任副秘书长,三、四届大会组织委员会副主任;五届一次大会组织委员会主任;三届二次、四届一次、五届一次、二次会议上兼任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1954年7月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改为人民代表大会后,陈仰之当选为青岛市第一、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二届一次主席团常务主席,一届一、二次会议副秘书长;一届三次、二届一次会议上担任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一届四次会议上担任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1950年3月陈仰之当选山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委员,于1955年1月当选为政协第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委员。陈仰之还在1949年10月当选为青岛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设委员会委员,1950年2月当选青岛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副秘书长,1955年5月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并兼任业余政治学校副校长、联络工作组副组长、教育工作组组长等职务,并于1956年1月作为青岛市2名代表之一列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1959年5月至1978年7月连续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第二、三、四届委员会委员,1978年7月至1988年1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第五、六届委员会常委,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五届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 

四、政府及其他任职 

青岛解放后,陈仰之在1950年9月至1958年6月期间担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委员,于1951年11月任命为青岛市政法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8月免),并于1950年12月被任命为青岛市民政局局长。 

陈仰之在1948年6月至1949年8月,任青岛市工业协会总干事;1949年11月15日,在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上被推选为秘书长;此外,还曾任青岛市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撰稿人:赵维枫) 

 




文章纠错

邮箱
手机
纠错内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