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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建议

 

 

 

山东省图书馆  李群

 

 

 

众所周知,水产品赖以生存的环境(主要是土壤和水质)一旦遭受污染,水产品质量安全将受到威胁。在渔业生产过程中,渔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大量使用导致水域环境恶化,特别是一些养殖户和加工企业受利益驱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添加剂等造成污染尤甚,加之我国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滞后,对渔药、饲料、添加剂等渔需物资监管缺位,无公害水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尚未健全等诸多因素,致使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堪忧。为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我们建议如下:

一、 政府加强领导,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力度

建立健全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纽带,县级为基础的防疫检疫和质量监管的网络体系,实行领导负责制和专人负责制,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积极争取计划、财政部门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做好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工作,重视检测仪器的添置与更新,专业检测技术人员的配备等工作。

二、完善渔业标准化体系,实行市场准入制

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渔业行业标准,以养殖品种、渔业饲料、水产加工品为重点,加快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健全必要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及时对养殖、捕捞、加工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全程的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制定和推行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和产地环境条件等综合性标准,逐步形成与国际、国家和行业配套的标准体系,同时在全行业内推行渔业产品标准化和注册商标,实行市场准入制。

三、建立水产品监督检测体系

为了保证标准的贯彻和落实,就必须对生产结果进行检验,因此,建设渔业监督检测体系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以水产科研和水产科技推广机构为依托,在渔业产区抓紧建立水产品质量检验站,对水产品从养殖源头抓起,特别是注重对苗种、亲体、环境、饲料的检测,严格控制水产品的重金属含量、药物残留及添加剂的含量,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从而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四、推行产品可追溯性制度

   生产企业应保留加工、生产和销售记录,且保留时间应超过食品的货架期。每个存放待加工或待销售的鱼、贝等水产品的容器应有明显标志,以识别生产者与产品批次,一旦出现健康危害,管理者应保证从市场上快速召回任何一批水产品的有效追踪程序,对被召回的产品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五、对水产品进行及时加工,保证质量

水产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针对其区域性、季节性强和鲜活易腐的特点要及时加工整理,如可冷冻加工,或做成罐头制品,还可进行盐制、干制、糟制及熏制品加工等,以保证水产品质量,减少浪费。水产品生产者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只有逐步在水产品及其投入品生产企业中建立起规范、科学、运行有效的,从源头管起的过程控制措施,并不断完善,生产企业才能具有质量保证能力。

六、加强水产品从业人员培训

    加强对水产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因为从业技术人员对水产品卫生安全的意识,是生产企业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每个技术人员必须明确保护水产品免受污染或变质是自己的责任。操作者应全面掌握确保卫生地处理水产品的知识和技能,对那些使用强力化学制剂或有潜在危害的化学制品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操作技术指导,实际操作人员都应接受有关HACCP体系的实施和程序控制方面的必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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