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议案提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议案提案

发挥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

助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更好更快发展


在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伟大进程中,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毫无疑问是第一动力、最大支撑,其中,发挥企业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更是重要基础,关键环节。为此,在省政府参事室的统一安排支持下,教科文卫组就如何发挥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这个课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至今进行了一些调研,对有关问题有了一些认识和体会,现做一汇报。

一、目前基本情况

我们这里所谓科技成果,是指能直接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一般的学术论文不在此范围。

就调研的情况看,目前绝大部分企业,出于自身发展战略,都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科技创新,都自觉把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视为企业转型升级、制胜市场的关键抓手,都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下了功夫,推出措施,迈开步伐,效益明显。这一点,中大型企业表现最为突出。总体看,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企业意识和社会氛围在我省已经形成。

主要表现在:

1、多数中大企业都建立了自己形态多样的技术创新平台。其中做得好的企业,重视从基础到应用,从中试实验到产业化的全链条研究,因而能够及时抢占高端市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如东岳集团。大部分企业主动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甚至国外相关公司进行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还有不少企业考虑到地域局限,为聚拢优质科技资源,在上海、北京、武汉等一、二线城市甚至国外城市设立了技术研发机构。还有些企业所设立的技术中心,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认定资格。

2、多数企业都高度尊重人才,不遗余力地培养、引进人才。企业的共识是,实施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核心是人才问题。所以都自觉利用所有资源和机会,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培养的力度。中大型企业大都建立了院士或博士后工作站,并积极引进、培养各类高级人才,有的甚至实施人才的整团队引进。还有不少企业建立校企人才融合机制,高校教授兼任企业相应技术职务,企业技术人员兼任高校教师,如科汇电力。有些企业研发中心所培养、引进的技术力量达上千名,如鲁西集团、时风集团。有些企业建立了效果显著的三大人才机制:一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整合机制,二是“特殊人才特殊政策”的人才引进机制,三是赛马重于相马的人才选任机制,如东岳集团。

3、多数企业不断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投入。在这方面,资金实力较强的中大型企业比较突出。如鲁西集团,仅2017年的技术研发投入就达5.3亿元;中通客车三年的科研投入也高达5.9亿元。

4、政府对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首先是政策鼓励引导。对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出台政策文件,推行各种措施,设立相关奖项,从制度层面给以支持保障。其次是加强载体平台建设。政府举办各种专家行、对接会、交易大会、技术大赛等,设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德州)、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淄博)等。再次是对企业加大培育扶持力度。组织举办培训十万企业家活动(淄博),新增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家数,增大高新技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打造高新产业基地、推动科金产融合创新,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德州)等。四是加大企业招才引智支持力度。财政上加大引才投入比重,如德州从2012年的0.33%,到2015年连续三年保持在5%以上。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并每年提高投入标准,2016年兑现人才扶持奖励资金1.66亿元。对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组织企业联盟-银行-投融资机构三方对接活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服务(淄博)。政府的上述做法,都极大地助推、保障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的发挥。

二、问题与挑战

我省在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方面有作为,有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是,1、人才匮乏。这方面高端企业、大企业还好一些,都有自己的技术研发队伍,尽管他们也迫切需要更多的人才;中端技术企业,中型企业,尤其是那些中小微企业,人才匮乏现象严重。引来的人才要么与企业需求脱节,要么引了来,却用不好,留不住。原因主要是引进的人才,或专业不对路,或缺乏后续支持,人才不能很好发挥作用。也有好多企业采取了柔性人才引进政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但依然无法解决人才严重缺失的问题。因为科技人才大都在高校、科研院所,目前看,这些人才去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不足。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大多数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科研管理体制、科研成果考核等诸多环节上,并不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到企业去进行成果转化。比如,现在高校、科研院所对于科研成果的考核认定,还大都以发表的论文为主。与企业合作的科研成果,一般不在成果考核评价的范围。这便阻滞了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直接进入企业搞技术研发和转化的通道。这是一个在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再比如,不少高校、科研院所对于来源于企业资助的横向课题经费,仍按财政划拨的纵向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实行,使这些横向课题经费的使用处处受限,步履艰难,影响了这些单位的科研人员与企业进行技术合作研发的积极性。所以,现在企业“柔性”人才的引进依然困难重重。再从相关人事规定说,政府对于企业引进人才的支持,存在相互掣肘的情况,如人才的人事关系在高校,工作关系则在企业,就会在管理、分配等方面出现种种问题,阻碍企业这种柔性”引才办法的实施。

2、关于成果转化:一是企业普遍反映,成果转化周期较长,特别是成果审批时间太长。一般是先审后试,审的时间长,自然拉长了转化周期。美国是先试后审,转化周期短,市场效率高。这说明我们的成果转化审批机制亟待改革。二是中小企业创新的意识和成果转化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对原来粗放型、外延型的发展模式,依赖性依然存在。有些企业家注重眼前利益和短期效益,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更希望短平快,缺乏长远的创新发展规划。三、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些企业实行技术入股方式,效果很好。但问题主要是中试成果的价值评估不容易做到明确,因而对其技术所占股份比例缺乏科学界定,最后导致成果转化流产。四,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存在急功近利倾向,不愿在成果初创、初试阶段就进行过多投入。另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科研奖励等政策,有的内容因与原有的一些政策打架而难以落实。

3、资金支持方面。比之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我省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投入还相对不足。特别是处于发展初、早期的中小企业,他们强烈希望得到和大企业同等的资金关注和支持。高端技术企业则反映说,在资金支持方面,政府存在重的情况,即重视前期投入,而对企业在成果转化或产业化过程中的扶持力度重视不够,比如东岳集团的离子膜研究,虽有10年的科研投入,但成果出来后不赚钱,因为国外大企业极力压价来扼杀成果的产业化。所以他们呼吁政府加大后期扶持,设立补偿机制,同企业一道共同抗衡市场的挤压,完成产业化过程。

4、政府服务方面,反映最多的,主要是存在多头管无人管的现象。政策空转问题突出,部门之间相互不通气,政策保障不配套,各自为政,各打各牌。比如,山东最新的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是要求将收益的70%返还创新团队,但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实,根本原因是缺乏一个统一的协调督促机制。比如那个70%的返还收益,税收就拿走了45%,因为国家征收所得税,是按工资收入超过3万元来征的,这样,100万元的收益,缴税后只剩下20来万。最新出台的还有好多鼓励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政策,大都因这种部门之间的各自为政而难以落实。另外,政府的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也有待根本改善,比如不少企业反映,政府部门存在衙门作风重,服务意识差,喜欢当“官老爷”,不愿做“店小二”的消极现象,影响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的发挥。

三、几点建议

(一)大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家,崇尚企业创新发展的理念氛围,鼓励企业家追求行业第一,实现个人价值,从内生动力上培育企业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意识。对于在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方面卓越成绩突出贡献的企业家,要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大力表彰,赋予其相应荣誉与地位,以使创新光荣的意识成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界普遍推崇的价值取向。

(二)在企业最为需要的科技人才方面,要痛下决心,不惜代价,进一步加大加快培养引进科技人才的力度。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和政府,要凝神聚力,真正建成让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优良环境。政府应在人才引进方面有顶层设计,要搭建大的研发平台,吸引人才拎包入住。搭建各种技术人才交流、交换、交易的平台,让人才活水真正流动起来,使企业能够及时得到需要的有用的科技人才。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培养、引进自己需要的高中端技术人才。破除各种政策障碍,使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积极投身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让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人才引进措施真正落户大中小企业。

(三)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力度。企业要增强科技成果转化的自觉意识,加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投入;政府要通过支持平台建设、产学研结合、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等,将科技经费重点投入到企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高校、科研院所不仅应鼓励科研人员去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而且更要鼓励他们向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荣誉感、使命感,而不是只注重实际利益;通过金融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支持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主体作用;建议省政府设立省一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奖。原来关于省级科技最高奖可享受省级劳模待遇的规定,应当尽早实施。

(四)政府方面最关键的是加强各有关部门在服务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统筹与协调。为了从机制上真正有效地支持和服务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议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领衔、由各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山东省创新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技主管部门,以保证政府可以优质高效地落实相关政策,推动科技创新,为企业充分发挥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主体作用提供统筹与协调,支持与服务。同时,在继续推进已卓有成效的各项支持、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措施的基础上,政府部门应通过用人机制改革,根治官老爷作风,培养店小二精神,突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真正为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添砖加瓦,保驾护航。

 

(本文由省政府参事、民盟省委原巡视员仪平策联合马来平、栾文通、祝丽华、乔明琦、宋益乔、齐秀生等省政府参事提交,仪平策执笔,省政府参事室将建议提报省政府有关领导,20185月获得孙述涛副省长批示,并转有关部门办理)




文章纠错

邮箱
手机
纠错内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