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议案提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议案提案

 

依法抵制“特殊利益集团”

 

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并将“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当前存在的形形色色的“特殊利益集团”则成为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的主要障碍。“特殊利益集团”是公平正义的拦路虎,是和谐社会的天敌。如果任其衍生和发展,那么,它不但要渗透到经济领域,而且要渗透到政治领域,最终必然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所谓“特殊利益集团”就是一些有共同政治目的、经济利益、社会背景的团体和个人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共同目的、利益而结成同盟。一般情况下“特殊利益集团”具有行业垄断性、利益排他性等特点。长期以来,坊间流传这样一种说法“银行加证保(证券、保险),两电(电力、电信)加一草(烟草),石油加石化,看门也拿不少。”这一说法较为形象的反映了某些垄断行业收入偏高的事实。通常而言,人们对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以及个人能力等获得的高收入并无异议,而反对的是那些通过行业垄断和违背按劳分配原则而获得的高收入,我们很难信服一个高速公路收费员每月付出的劳动能值8000元,而一个农村中小学白天教课,晚上批改作业,每月竟拿不到1000元。那么,垄断行业的工资收入为何这么高呢?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无偿占取公共资源的收益。如我国的国有垄断性石油公司是无偿获得石油开采权,本来应当属于全民的资源收益,实际变成了企业的收入,而企业却无需向政府缴纳资源费和利润。二是普遍存在的由来已久的垄断行业福利。如民航系统的免费机票全家享福、银行系统的低价低息“福利”买房、电力部门的职工用电不花钱、电信部门的职工打电话不花钱、公交公司职工坐公交车不付费,等等,不一而足。三是垄断行业的服务和产品随意涨价。近几年来,在老百姓收入没有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成品油、天然气、商品房等公共服务产品却铆足了劲儿地涨价。有些垄断行业甚至打着价格与国际接轨的旗号,“涨你没商量”,而且是追涨不跟跌。四是收入分配缺乏监督约束。垄断企业获得的暴利基本为企业管理层自身所控制,在缺乏有效约束的情况下,他们当然倾向于向员工发放补助、奖金和形形色色的福利。

“特殊利益集团”滋生的现象,造成了社会两极分化,加剧了社会矛盾,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道主要障碍,必须从制度层面予以防范和抑制。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打破行业垄断,推行市场经济。

政府应尽可能的从一些垄断行业中退出,如自来水、天然气、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业,政府应鼓励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吸收战略投资者,鼓励民间资本介入,形成行业内的百花齐放。政府则逐步从上述行业中退出,把该由市场管的事彻底放给市场,把维护公平正义、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就业、维护物价稳定、搞好法制建设以及关注社会底层和弱势群体等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坚决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垄断,鼓励公平竞争,铲除滋生“特殊利益集团”的土壤。

二、割断特殊利益集团与政府部门的利益纽带,杜绝权力寻租的现象。

“特殊利益集团”为获得暴利,必然在政治领域寻求代理人。这为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提供了机会。因此政府部门应提高行政透明度,规范行政工作程序,涉及到垄断行业产品和服务的定价等重大问题,应通过网上讨论、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保证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努力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使制定出的公共政策与公众利益保持高度一致。

三、建立科学的国有资本预算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

首先,应建立垄断效益与正常经营效益的审计鉴别制度,由审计部门对垄断企业的效益利润进行分类审计鉴别,以确定哪些利润是因垄断而产生,哪些利润是因正常经营而产生,因垄断而产生的利润应上交国家,企业无权支配。

其次,财政、国资部门应尽快制订国有企业资本金预算制度,实行国有资本金占用多、利润上缴国家也应多的办法。通过有力的调控措施,使垄断产生的超额利润及时上缴国家。

然后,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垄断企业的监管,进一步改进完善工效挂钩办法,逐步实现从调控企业工资总额向调控人工成本总额及人均工资水平的过渡,实现对垄断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控制对工资水平偏高、增速过快的单位,应从严控制其收入水平的增长。对国有资本及垄断企业向员工发放工资奖金福利超过当地平均水平以上的部分征收收入调节基金。对违法违纪乱发福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予以严肃追究,并免去企业负责人职务。

四、建立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的体系。

目前,烟草、金融、文化产业等领域的国有资产尚游离于国资委的管理体系之外,应尽快将上述国有资产统一于国资委的管理之下,以便于形成统一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每年应将国企业绩向人代会和政协会报告,接受审议监督。

五、完善垄断行业的内部治理结构。

长期以来,各垄断行业都以老大自居,各系统闭门造车,自成一系,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低下,内部分配差距较大,劳资关系紧张,官僚主义严重,等等。上述种种现象,与现代公司治理理念格格不入。因此政府应督导各垄断行业实行彻底的制度改革,使其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

    总之,“特殊利益集团”的存在,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道非常不和谐的音符。如何防范和抵制“特殊利益集团”的衍生,从制度上遏制“特殊利益集团”的不当利益,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只有“特殊利益集团” 不再特殊了,全社会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公正和正义。

 




文章纠错

邮箱
手机
纠错内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