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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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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省尽快实施省管县改革试点的建议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其中政府体制改革到了应当加紧推进的时候。现行的市(地)管县的政府体制,已不适应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在很多环节上存在管理层次多、行政成本高、办事效率低和滋生腐败现象等问题。因此,按照科学发展观,有计划地推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实施省直接管县,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中央早已开始试点,而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的省已创出了新经验。鉴于我省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在我省推进省管县的试点工作,应尽快实施。

一、实行省管县的必要性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四级政府制,上世纪80年代中期,增设了地(市)一级政府,形成了今天的五级政府制,增设了大量的机构,增加了大批的公务人员,增加了办事层次,也增加了工作障碍。社会上议论地市这一级政府是“改革的瓶颈,财政的漏斗”,从发展的现实看,此话很有道理。

(一)实行省直接管县是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理顺地方之间关系,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重要举措

县级政府,在我国传统的行政体制中,是政治管理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县域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3/4,县域经济GDP也占我国GDP50%。近几年特别突出的“三农”问题,成了重中之重。发展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县委、县政府是关键。县级政府在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平衡,地方与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地方的发展活力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它体现着集权与放权的辩证统一关系,也是政治管理和经济发展规律所决定的。有研究历史的专家指出中国兴衰的关键,就是中央能否对地方实行有效的管理。因此,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关键就在县这一级。

目前,中央和地方有些关系不能畅通和理顺,就是因为政策在行进中停靠站点太多,减慢了速度,延长了时间,“截流”现象也较突出,甚至产生了“衰变”。因此,省直接管县是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一项措施。

由于地理位置和天然资源上的固有原因,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央提出了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但这是一个综合课题,要解决的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有政治管理、文化建设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问题。从最近几年的发展情况看,区域和区域之间的差距并没明显缩小,而且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地方和地方之间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壁垒现象。在目前市(地)管县的情况下,县的权力受到制约,不能发挥它的固有优势。因此,省管县是理顺地方关系,解决发展不平衡的一条途径。

市管县导致分配不公问题也比较突出。市与市之间,市与县(区)之间,差距较大。先别说下岗工人和农民,就公务员为例,市与市之间,市本级机关和它所管辖的区(县)机关公务员,工资水平存在很大的距离。有的新建市比老工业城市的收入高出一大截子,市级机关的公务员比区(县)的公务员也高得多。一个市里的局长、处长与一个县委书记、县长的工作量和工作环境工作条件怎能相比?可是一个市级局长、处长的工资水平普遍高于同一个市的县(区)委书记、县长。这就是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实行省管县,可以有效解决分配平衡问题。

(二)实行省直管县有利于简化办事程序,增强县级政府的活力。

多一层管理,就多一个婆婆,多一个婆婆就多一层制约。现行的市(地)管县体制,大都统得太死,管的太严,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例如:现在有好多项目都是由县级申报实施,由省或国家主管部门审批,但上报前必须先从市里拿到有关批文,过市这一关有时就大费周折。虽然各级政府都在减少程序,但在实际工作中却见效甚微。湖北省在这方面已走出了路子,其基本做法就是为县扩权。2003年湖北对20个县实行扩权。对239个项目的审批权,实行省县直达一条线,使全省县域经济连年提速,生产总值在全省的比重中,比3年前提高了7.4个百分点,一位县委副书记感慨地说:“以前一个项目在县、市、省之间来回折腾,至少得三四个月,耗费了人力、财力,也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现在他们一个8亿元的投资项目,送到省里只用了2天就批定了。今年,湖北省又对10个县实行了扩权政策。

(三)实行省直管县有利于领导人才的发现培养,克服干部晋升中的“跑”、“要”现象。

在实践中有作为的人才,才是真正的人才。在县里工作的同志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又要有实践工作经验,他们理应得到正确使用和重用。但市里的干部终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县级干部的机会相对较少,会出现“跑”“要”现象。同时,对新人的使用,市级机关也有“截流”现象,好的自己先留下,新人得不到下去锻炼的机会,才能难以发挥,造成人才浪费。实行省管县后,省里的人才可直接下派到县,甚至乡镇,让他们获取真知。同时,省里也容易发现人才,直接提拔使用,“跑官”“要官”现象也可得到遏制。

(四)实行省直管县可以大大减少财政供养人口,防止资金截流,有利于县级政府积累发展资金。

目前市(地)级机关普遍庞大臃肿,吃财政的人都在几千人或万人以上,要保证这些人吃饭,就必须“截流”上缴财政,发展资金就必然减少。 “中国财政是吃饭财政”,一个市(地)级机关,仅处级干部有近千人;如果是一个副省级市则处级以上干部就有五千余人;而一个县级机关处级干部也不过20多人。实行省管县后,这笔财政开支必然减少。

二、实行省管县的几点建议

(一)2006年,在全省经济发达、和欠发达的县(区)中,选出15个作为省管县试点县,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对这两类试点可以采取有所不同的政策。

(二)对于省管县,不仅在项目申批权限上简政放权,尤其在财政资金上尽力实现双向直达,实行“放水养鱼”政策。

(三)对省管县的党政一把手适当提高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到政治上公平,分配上合理,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即根据所辖面积、人口、GDP和财政增长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有的可享受到厅(局)级待遇,并选拔为后备干部。

(四)在逐步实行省管县的过程中,也可选出12个有特点的市,推行“城市自治”试点,即只管城市自身,使其轻装上阵,独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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