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盟务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民盟各市委会、省直基层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会议精神,迎接民盟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集中展现山东民盟省市级组织换届以来的新风貌、新气象,调动全省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把山东民盟的各项事业推向前进,民盟山东省委研究决定,表彰2017年度在思想宣传、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盟务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
全省各市委会、省直基层工委。由民盟山东省委机关办公会根据申报材料推荐。
2.先进基层组织
全省所有基层组织。由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推荐、评选。
3.先进个人
盟员、民盟机关专职干部。由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推荐、评选。
二、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共设四类奖项:民盟山东省委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民盟山东省委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民盟山东省委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民盟山东省委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弘扬优良传统,坚定政治方向,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
(一)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思想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参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广泛深入、扎实有效。
2.自办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较好地宣传民盟工作和盟员事迹,并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时效性。对外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准确、及时,且被采用率高,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3.具有比较完善的思想宣传工作制度、机制和较强的人员配置,积极参加民盟中央、民盟省委组织的思想宣传类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4.在民盟宣传工作、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各级盟内外媒体上发表过一定数量文章。
(二)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五种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政治交接和工作交接;建立和完善组织建设制度和机制,推进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2.认真制定并执行组织发展计划,发展盟员质量好、层次高,达到一定的发展率和净增率;了解、掌握盟员的基本情况并及时更新盟员信息,及时上报组织发展情况和盟员信息情况。
3.注重加强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发现、培养、推荐、使用机制,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人才较为充足;新发展盟员中高层次人才和80后有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占有较高比例。
4.不断创新基层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能够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开展各项盟务工作和组织活动,基层组织活力和凝聚力较强。
5.立足本职,积极参加盟组织的活动,认真履职尽责,在组织建设工作中做出一定贡献。
(三)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热心参政议政工作,积极参加民盟中央和民盟省委、市委组织的课题调研、专题座谈或研讨会。
2.长期关注参政议政工作,坚持为民盟中央和省、市组织提供提案、大会发言、调研材料。
3.积极参加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长期坚持向民盟省委报送信息,或所撰写的信息被全国政协、民盟中央、省政协以及省、市统战部门采用。
(四)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统战部门、盟的各级组织开展得社会服务工作,并为顺利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献计出力。
2.立足本职,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具体贡献。
3.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资助,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切实贡献。
四、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8个,涵盖思想宣传、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四个方面。从全省参加申报的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中评选。
(二)先进基层组织115个,从全省各基层组织中评选。以2016年12月底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盟员数为准,每100名盟员分配1个名额(余数四舍五入),名额分配情况见附表1。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可按照分配的总名额进行分类,评选思想宣传、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四个方面的先进基层组织(具体名额自行分配)。
(三)先进个人382名。以2016年12月底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盟员数为准,每30名盟员分配1个名额(余数四舍五入),名额分配情况见附表1。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可按照分配的总名额进行分类,评选思想宣传、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四个方面的先进个人(具体名额自行分配)。
五、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由民盟省委机关办公会根据申报材料和近年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推荐。参加评选的市委会及省直基层工委需填写《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见附表2),主要事迹800字以内。
(二)先进基层组织,由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参加评选的基层组织需填写《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先进基层组织申报登记表》(见附表3),主要事迹500字以内。评选出的先进基层组织名单,由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整理、汇总,填写《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先进基层组织汇总表》(见附表5)。
(三)先进个人,由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参加评选的盟员和机关专职干部需填写《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见附表4),主要事迹500字以内。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名单,由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整理、汇总,填写《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民盟省委主委办公会议,根据所报推荐材料并综合考虑全省情况最终评定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先进个人名单。
(五)请各市委会、省直基层工委,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有关评选、推荐和报送工作,相关登记表、汇总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市委会或省直基层工委公章报送至民盟山东省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本通知及电子表格公布在民盟省委网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冉 宗晓 电 话:0531-68608955
电子邮箱:sdmmzzb@163.com
附件:1.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
3.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先进基层组织申报登记表
4.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
5.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先进基层组织汇总表
6.民盟山东省委2017年度先进个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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