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山东省委关于
盟务工作年度考核的补充通知
盟鲁[2008]58号
民盟各市委员会、省直基层工委:
盟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范围:基层支部委员、支部副主委、支部主委、机关专职干部。
省直基层盟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由省直基层工委负责。
请各市委会、省直基层工委接到通知后,务于
联 系 人:盟省委办公室于丹梅、钟爱萍
联系电话:0531-82954640(传真)
电子邮箱:bgs@sdmm.org.cn
附:盟务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省直基层工委 8名 民盟济南市委会 5名
民盟青岛市委会 10名 民盟淄博市委会 3名
民盟枣庄市委会 2名 民盟东营市委会 2名
民盟烟台市委会 3名 民盟潍坊市委会 2名
民盟济宁市委会 3名 民盟泰安市委会 2名
民盟威海市委会 2名 民盟日照市委会 2名
民盟莱芜市委会 2名 民盟临沂市委会 2名
民盟德州市委会 2名 民盟聊城市委会 2名
民盟滨州市委会 2名 民盟菏泽市委会 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