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民盟山东省八届十八次
常委会议的通知
盟鲁〔2010〕49号
各位常委:
经民盟山东省委八届二十六次主委会议研究决定,民盟山东省第八届十八次常委会定于
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会人员:盟省委常委。列席会议人员:没有常委的市委会主委或副主委一人参加会议,民盟省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二、报到时间:2010年12月29下午日14:00—17:00珍珠泉宾馆大厅内。
三、会议地点:济南市泉城路院前街1号,珍珠泉宾馆南二楼会议室。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需亲自致电仪平策副主委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请假条传真到民盟省委办公室。仪平策副主委办公室电话:0531-82957701,民盟省委办公室传真:0531-82954640。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会者,视为无故缺席,列入本届常委考核内容。
五、请认真填写参会回执,并于
珍珠泉宾馆电话:0531—8510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