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民盟山东省
九届四次常委会议的预备通知
盟鲁〔2013〕9号
各位常委:
经民盟山东省委研究决定,民盟山东省九届四次常委会议拟定于4月下旬在济南举行,会期一天。会议的主要议题: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民盟全国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有关规定;其它有关事项。请全体常委做好届时出席会议的准备。
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会人员:民盟山东省委九届常委。
二、列席会议人员:民盟山东省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三、关于随员:与会人员不带随员。有带随员者,其食宿自行安排。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请亲自致电温孚江主委,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请假条传真到民盟省委办公室。
五、民盟山东省委办公室传真:0531-82954640、电子邮箱:sdmmbgs@163.com、联系人:谢明华。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