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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


表彰活动的通知

 

民盟各市委会,省直基层工委:

2016年是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将以此为契机开展庆祝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山东民盟各项工作的开展,调动全省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民盟山东省委决定表彰在思想宣传、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以及在盟务工作和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盟员。现将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全省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由民盟山东省委机关办公会根据申报材料推荐。

(二)先进基层组织

全省所有基层组织。由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评选、推荐,评选结果报民盟省委。

(三)优秀盟员

优秀盟员的评选包含盟务工作和本职工作两个方面:

1.在盟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盟员。由各基层组织评选,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确定名单,报民盟省委。

2.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盟员。由各基层组织推荐,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审核,报民盟省委。

二、评选奖项

本次评奖共设五类奖项:民盟山东省委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优秀盟员;民盟山东省委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优秀盟员;民盟山东省委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优秀盟员;民盟山东省委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优秀盟员;民盟山东省委优秀盟员(本职工作类)。

三、评选条件

(一)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优秀盟员的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专项教育广泛深入、扎实有效。

2.自办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并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对外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准确、及时,且采用率高,能够较好地宣传民盟工作和盟员事迹。

3.具有比较完善的思想宣传工作制度、机制和较强的人员配置,积极参加民盟中央、民盟省委组织的思想宣传类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在民盟宣传工作、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各级盟内外媒体上发表过一定数量文章,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优秀盟员的评选条件

1. 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自觉接受中共党的领导,积极贯彻执行上级盟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密切结合当地实际,团结和带领所属盟员积极落实盟的各级组织提出的中心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2.注重组织发展,广泛联系盟外知识分子,做好经常性的组织发展工作,发展盟员质量好、层次高;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一定数量的高素质后备干部;及时了解、掌握、更新盟员的基本情况,为上级盟组织提供准确信息。

3.不断创新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能够围绕本单位(行业、地区)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活动,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4.热爱盟组织,认真遵守盟章,严格履行义务,积极参加盟组织的活动,并作出一定贡献,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

5.在机关建设和专职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注重创新,提高效率,做出一定成绩。

(三)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优秀盟员的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2.热心参政议政工作,积极参加民盟中央和民盟省委、市委组织的课题调研、专题座谈或研讨会。

3.长期关注参政议政工作,坚持为民盟中央和省、市组织提供提案、大会发言、调研材料。

4.积极参加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长期坚持向民盟省委报送信息,或所撰写的信息被全国政协、民盟中央、省政协以及省、市统战部门采用的。

(四)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优秀盟员的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

2.长期关注农村教育烛光行动、社会帮教、乡村少年科学营、对口帮扶、新农村建设等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到具体的社会工作中,并为顺利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献计出力。

3.立足本职,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具体贡献。

4.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资助,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切实贡献。

(五)民盟山东省委优秀盟员(本职工作类)的评选条件

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盟员,主要指2011年以来,在各学科技术和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在各学科、行业领域里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并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盟员。

四、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8个,涵盖思想宣传、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四个方面。从全省参加申报的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中评选。

(二)先进基层组织,111个,从全省各基层组织中评选。以2015年12月底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盟员数为准,每100名盟员分配1个名额(余数四舍五入),名额分配情况见附表1。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可按照分配的总名额进行分类,评选思想宣传、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四个方面的先进基层组织(具体名额自行分配)。

(三)优秀盟员,分为两类:

(1)盟务工作类的优秀盟员,共计547名。以2015年12月底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盟员数为准,每20名盟员分配1个名额(余数四舍五入),名额分配情况见附表1。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可按照分配的总名额进行分类,评选思想宣传、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四个方面的优秀盟员(具体名额自行分配)。

(2)本职工作类的优秀盟员,根据评选条件上报,名额不限,由盟省委统筹。

五、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由民盟省委机关办公会根据申报材料和近年来各市工作情况推荐。参加申报的市委会及省直基层工委需填写《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见附表2),主要事迹800字以内。

(二)先进基层组织,由各市级组织和省直基层工委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先进基层组织名单,由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整理、汇总,填写《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先进基层组织汇总表》(见附表5)。

(三)优秀盟员

(1)盟务工作类的优秀盟员,由各市级组织和省直基层工委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优秀盟员需填写《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优秀盟员申报登记表(盟务工作类)》(见附表3),主要事迹500字以内。评选出的优秀盟员名单,由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整理、汇总,填写《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优秀盟员汇总表(盟务工作类)》(见附表6)。

(2)本职工作类的优秀盟员,由符合条件的盟员本人进行申报,通过所属基层组织申领、填写《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优秀盟员申报登记表(本职工作类)》(见附表4),由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审核后,汇总、填写《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优秀盟员汇总表(本职工作类)》(见附表7)报民盟省委,主要事迹500字以内,并填写有关获奖情况,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民盟省委主委会议,根据所报推荐材料并综合考虑全省情况最终评定先进集体、先进基层组织、优秀盟员名单。

(五)请各市委会、省直基层工委,于2016年3月15日前完成有关评选、推荐和报送工作,相关登记表、汇总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市委会或省直基层工委公章报送至民盟山东省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本通知及电子表格公布在民盟省委网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艳红  徐 冉

电 话:0531-68608955(传真) 电子邮箱:sdmmzzb@163.com

 

附件:1.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盟员名额分配表

2.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

3.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优秀盟员申报登记表(盟务工作类)

4. 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优秀盟员申报登记表(本职工作类)

5.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先进基层组织汇总表

6.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优秀盟员汇总表(盟务工作类)

7.纪念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5周年民盟山东省委优秀盟员汇总表(本职工作类)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    

                                                  附表(汇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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