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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烟台市委召开六届四次常委会议

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

 

1126,民盟烟台市六届四次常委会议在牟平区召开。会议由全国人大代表、烟台市政协副主席、烟台大学副校长、民盟烟台市委主委江林昌教授主持,副主委梁辉、俞祖华、高月明,副秘书长鞠晓明,常委徐孟海、赫安峰、姜海燕、王瑞、苗志萍、刘健美出席会议。

与会常委首先学习了胡锦涛同志代表中共中央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做的《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原文江林昌主委详细传达了《民盟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及中共烟台市委书记张江汀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讲话。会议认为,十八大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团结奋进,鼓舞人心。特别是大会做出的确立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部署“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描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等各项决策部署,体现人民意愿,彰显时代特色,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江林昌强调,全市盟员要把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自觉追求,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江林昌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并就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八大精神向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以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学习形式,在各级组织内充分营造学习氛围,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积极宣传。要发挥优势,通过“同心烟台”平台,采取宣讲、文艺演出、书画笔会等形式,将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并利用烟台民盟网站和《烟台民盟》盟刊两个宣传平台,树立典型,引领辐射,使十八大精神深入人心。三是主动作为。以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深入调研,凝智聚力,在助推经济转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蓝色经济区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

会议号召全市盟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坚定信念,锐意进取,为把烟台民盟建设成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为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为续写多党合作事业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会议研究通过了《民盟烟台市委关于组织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了民盟市委2013年工作;审议批准了2012年第二批10名入盟对象;讨论通过了《民盟烟台市委开展十佳“同心烟台”先进基层组织和十佳“同心烟台”优秀盟员评比表彰活动方案》;原则上通过了拟提交市政协十二届二次全会的集体提案。

(民盟烟台市委 梁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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