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青岛市委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12月4日,民盟青岛市委“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市民主党派机关第二会议召开。民盟青岛市委驻会副主委江玉民主持会议并讲话。民盟青岛法制委员会、法律支部及部分基层盟员代表,民盟市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江玉民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设立宪法日也被认为是强化宪法意识、落实依宪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在回顾中国近代史上民盟推动四次民主制宪运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后,他指出,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作为参政党的民盟,如何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现在,从青岛民盟法律界盟员和从政盟员的绝对数量和比例看,我们应该在法治中国、法治山东、法治青岛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要找准着力点,在参政议政上发挥“智库”作用,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界盟员尤其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中的作用;在民主监督中发挥好“监督员”作用,切实发挥盟内监督员、检查员、监察员、审计员的作用,拓宽实施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社会服务工作中发挥好“专家”作用,在推动同心社区管理创新和“黄丝带帮教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弘扬正能量,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动广大盟员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民主党派守法,既有利于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也对社会各界守法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更对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守法有促进效果。三是要立足本职,将依法治国理念落实到工作中去,为推动法治中国贡献力量。法律界盟员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职尽责,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政盟员要牢固树立依宪执政、依法治政的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判断,出措施。最后,江玉民强调,我们要将“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价值理念转化为为党分忧、为国尽力、为民尽责的实际行动,切实将“依法治国”理念落实、落细、落小,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贡献更大的力量。
民盟青岛市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郑延荣介绍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四部宪法以及四次修订工作的情况。与会人员就强化法治意识,以及民盟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工作中应当发挥的作用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认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既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自信,又深刻反映了在国家治理观念方面的重大进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盟要发挥自身优势,协助中共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民盟青岛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