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烟台市委召开
六届十一次常委(扩大)会议
12月16日,民盟烟台市委在民主党派机关会议室召开六届十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领导班子述职以及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全国人大代表、烟台市政协副主席、民盟烟台市委主委江林昌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共烟台市委统战部民主党派科科长曹渊涛应邀出席会议。
江林昌主委在讲话中指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共历史上、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论、新判断、新举措,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顺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期盼,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按照《民盟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精神,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市各级民盟组织要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紧紧围绕法治烟台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发挥民盟自身优势,努力把“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价值理念转化为为党分忧、为国尽力、为民尽责的实际行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从多党合作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法治中国的全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得盟务工作更具规范性、程序性,真正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神圣职责。
会上,在中央、省、市社会主义学院参加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的常委和机关专职干部各自汇报了学习体会。
会上,市委会主委、副主委和秘书长进行了述职,与会同志根据领导班子述职情况分别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就民盟烟台市委后备干部进行了民主推荐。
会议研究通过了“民盟烟台市委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意见”;审议批准了2014年第二批新盟员,研究确定2014年第三批考察对象;研究通过了中科院烟台海岸带支部换届和烟台山医院支部届中调整的请示。
会议还就“民盟烟台市委成立30周年纪念画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
(民盟烟台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