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民盟烟台市经济法律基层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民盟烟台市委会专职副主委于许文、市委会原副主委高月明出席会议。民盟市委会组宣部部长高斯明主持会议。
会上,民盟烟台市芝罘区基层委员会原经济法律支部主委李莉作本届任期工作总结报告。高斯明宣读了民盟烟台市委会关于成立民盟烟台市经济法律基层委员会的批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民盟烟台市委会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办法》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民盟烟台市经济法律第一届基层委员会及下设一支部、二支部委员会委员。随后召开的民盟烟台市经济法律第一届基层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议,推选牟江涛为基层委员会主委兼一支部主委,原丽君为基层委员会副主委,蒋玉军为基层委员会副主委兼二支部主委。会议同时推选房茹一为一支部副主委,宫明路、曲高民为一支部委员;李嘉淼为二支部副主委,王培浩、孙晓丽、彭雅梦为二支部委员。
高月明作为原经济法律支部首任主委,深情回顾了支部二十年的发展历程,并从坚定政治属性、聚焦核心职能、加强团结协作等方面,对新成立的基层委员会提出期望与要求。
于许文代表民盟烟台市委会对经济法律基层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和思想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对民盟历史与章程的理解;二是加强组织建设,通过完善制度、提升能力、促进协作,不断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活力;三是积极履职尽责,围绕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职能主动作为,展现新时代民盟基层组织的担当与风采。
牟江涛代表第一届基层委员会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团结带领全体盟员坚定政治方向、夯实思想基础、发挥界别优势、认真履职尽责,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激发组织活力,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民盟烟台市芝罘区基层委员会原经济法律支部近30名盟员参加会议。
供稿:民盟烟台市经济法律基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