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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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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撰《山东民盟贤达》

 

 

填报初选人物登记表的通知

 

 

盟鲁〔200859

 


 

民盟各市委会、省直基层组织: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全面深入地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挖掘、抢救山东民盟的人文史料,添补山东民盟史料编辑的空白,系统宣传山东民盟的前辈贤达,弘扬老一辈盟员优良传统,引领全省盟员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民盟山东省委研究决定编撰《山东民盟贤达》,此书编纂出版意义重大。

一、《山东民盟贤达》初选人物原则

本书是人物志性质,编撰范围均是去世人物。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入初选名单。盟内职务:民盟省委委员以上职务或1963年民盟省委成立前的支部主委;社会职务:省人大代表或省政协委员以上社会职务;解放前加入民盟的;具有较高社会声望、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教授(高校二级教授以上、文革前担任系主任以上、省属医院科主任以上)。

二、《山东民盟贤达》写作要求

文章务求内容翔实、叙述客观,用朴素精炼的语言介绍人物生平简历,展现在本职工作、盟务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的主要成就和突出贡献。

文章要求按照人物传记体裁写,运用写实手法,要有文采和可读性。每篇文章一般限定在1000-3000字,重点人物可达5000字。随文附12幅本人工作或生活照片。写作范本日后另发。

三、《山东民盟贤达》初选人物登记表填报要求

请民盟各市委会、省直基层组织根据入选人物条件,认真排查,按照《山东民盟贤达》初选人物登记表项目要求,安排专人填报。

2009110前通过电子信箱报民盟省委宣传部。

邮箱:sdminmeng@gmail.com

电话:0531-82957718    联系人:刘磊

 

 

附:《山东民盟贤达》初选人物登记表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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