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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山东省八届三次全委会议决议

 

 

200916民盟山东省八届三次全委会议通过)

 

 

 

民盟山东省八届三次全委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胡锦涛同志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山东省委工作会议和民盟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温孚江主委代表民盟山东省第八届常务委员会所做的工作报告,表彰了2008年度全省盟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会议认为,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山东省委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民盟十届二中全会,是在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工作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的胜利召开,对于进一步凝聚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推动科学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对于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全省民盟各级组织要按照民盟中央的部署,带领广大盟员把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中共山东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民盟中央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中共山东省委的各项重大部署和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目标任务,努力巩固广大盟员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要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民盟的界别特色和优势,准确把握稳中求进、好字优先这一实现发展的根本要求,重点围绕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等重大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要按照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奋斗目标和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实现农村改革发展新目标的要求,积极致力于营造我省民主团结、繁荣安定的良好局面,更加自觉地把自己的行动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

会议号召,全省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山东省委和民盟中央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当前国际经济局势动荡的大背景下,要与执政党同心同德、共度时艰,协助各级党政多作理顺情绪、稳定社会方面的工作,立足全局、围绕中心、发挥优势、履行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快速发展,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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