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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党和谐与社会和谐

——从中国文化角度审视多党合作对社会和谐的意义

民盟山东省委 仪平策 赵宗来 李 华

 

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根本保证之一就是要有和谐的政党关系、政党制度,而这种和谐的中国社会架构与政党制度,不应照搬西方模式,而应有中国特色,亦即适应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符合中华民族主导性的文化心理、文化精神。什么是中华民族主导学的文化心理、文化精神?简言之,就是“和谐”。因此,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探讨中国多党合作的制度设计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意义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一、和谐: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就是“和谐”。当然,对中国文化的“和谐”内涵,不宜作抽象的空泛的理解,还应做具体化分析和民族化阐释。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和为贵”的思想

同世界其他民族,特别是西方民族文化比起来,中国文化精神的核心可以说就是一个“和”字。早在《尚书》中就提出:“八音克谐”、“神人以和”的和谐论命题。孔子则指出:“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从而明确提出“和为贵”的思想。道家同样强调一个“和”字。老子讲“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二十五章),庄子讲“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庄子·齐物论》)等,这都在强调,在对待世间各种矛盾关系时,尽量不把矛盾因素推向对立分裂的两级,尽量淡化乃至消解彼此的差异和冲突,要注重矛盾双方相互关系的均衡与协调,强调彼此之间互依共存,相辅相成的一面。这种“和为贵”的文化精神,首先是人人之和(社会),其次是天地之和(自然),其最高境界则是天人合一。天地人在和谐精神的统领下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理想的世界,因此,这种“和为贵”的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

2.“和而不同”的思想

中国文化讲究和谐,但“和谐”并不等于抽象的“同一”。消除了差异性和多样性的整齐划一(“同一”)不是真正的和谐。这种抽象同一的世界只能最终归于死寂,正如现代“耗散结构理论”所说的那样。天下万物正因不同而呈现出丰富多彩的万千气象,也正因不同而产生出蓬勃的生机与无尽的活力,产生出鲜活的生命和美。西周末年的史伯明确指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和”可使万物生机盎然,“同”则导致万物灭亡。春秋时代的晏婴也说:“和如羹焉”。“和”就像味道极美的羹。羹为什么味美?因为它是五味融和而成的浓汤。因此“和”就是多种因素的谐和。晏子明确认为“和与同异”,“和”是美的,而“同”则不美,试想:“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传·昭公二十年》)。水和水弄在一起,谁喜欢喝它?只有一根弦拨出的琴声,谁愿意听它?所以要“和而不同”。到孔子则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观点,直接将“和而不同”的思想运用到理想人格的塑造上。这就使中国文化的“和谐”精神有了更加具体的内涵,即只有多种不同的因素、力量、功能的相成相济,平衡协调,事物才会生生不息,兴旺繁荣;而只有一种因素、力量、功能的事物是没有生命力的,是很快就会衰竭的。

3. “物生有两”、“体有左右”的思想

“和”作为多种不同因素的谐和,不是将若干因素胡乱集合在一起,而是要给这些不同的因素以各自适合的位置,在操作上也就具体落实为如何协调各种矛盾关系。这样矛盾双方关系的处理便突出为一个核心问题。所以,中国文化在探讨和谐理论时,非常深刻地关注到了“两”这一范畴。春秋晋国的史墨指出;“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也就是任何事物的存在都由两两相对的矛盾关系所构成,都呈现出左右相称的两两相对关系。这一关系的具体内涵是什么?一方面,所谓“物生有两”、“体有左右”的对称关系,并非绝然平均化的对等并立,而是其构成必有具体的位与序,即必呈“有主有辅”、“有正有次”之象,所谓“有陪贰”、“皆有贰”,即是这个道理,(“贰”即有副、次要义)。惟有如此,才叫“明位”、“存序”,才叫相成相济,天地万物也才会呈现和谐生动的景观。而一旦乱了位、失了序,就会破坏天地万物的和谐,灾难就会降临。所以这两两相对的矛盾性事物,应各安其位序,各尽其本分,这是天下万物以及社会和谐存在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事物虽有大有小,有上有下,有主有辅(贰),但这个“辅(贰)”的方面也并非无足轻重,有名无实,而是与“主”的方面对耦互补、缺之不可的,这从“贰”也有“匹敌,比并”的意思即可看出。所以,无论大小上下主辅正次,都是“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阴阳两仪”之关系,都是互依共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彼此不存在一方忽略、歧视另一方的格局,所以应当互相尊重,自大或自卑都要不得,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惟有如此才能保证事物的和谐共存。

4、“执两用中”的思想

两两相对的矛盾双方怎样才能实现“和”?在方法论上,就是孔子讲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中庸》第六章),简称“执两用中”。一方面,既然“物生有两”,任何事物总是存在着两两相对的矛盾因素,矛盾关系,那么在对待这些矛盾因素和关系时,要“叩其两端”,(《论语·子罕》),即同时抓矛盾的两个方面,而不要“攻乎异端”(《为政》,片面突出一方而忽略和排斥另一方,否则就会顾此失彼,必致大乱。另一方面,处理矛盾双方的最佳境界就是“取法乎中”或叫“守持中道”,即不偏不倚,持中致和,既不要“过”,也不要 “不及”,所谓“过犹不及”。孔子把这个“执两用中”所达到的目标叫做“中庸”,他把中庸视为最高的道德理想和境界,所谓“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雍也》)。中庸也就是中和。到《中庸》,则把“中和”上升到了至高无上的宇宙本体的地位,所谓“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第一章)。至此,中国特色的“和谐”文化精神就集中体现为一种“中和”精神。“中和”成为中国文化“和谐”精神的代表性思想范式。

二、“和谐”文化精神在多党合作制度中的运用

1、政党之间的“和而不同”

由上述可知,“和而不同”的观念最能体现中国文化的“和谐”精神。在政党关系上也是如此。一方面,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应实现“和谐”的目标和境界,因为中国的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所以它与执政党的关系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在本质上是和谐的,目标一致的。但另一方面,政党关系的和谐却并非绝对的趋同,执政党与参政党有各自不同的作用,各个党派拥有不同的特点,各自发挥其不同的作用,不应有意消除其差别。执政党和各个参政党,在成员的构成上,建党的宗旨上等等均有不同,因此,各党派也就有了自己的特长。对于执政党来说,参政党在建言献策时所提出的不同角度的观点和意见,是重要的执政参考,一方面可以借此察漏补缺,另一方面可以兼听而明,减少执政的失误。因此,政党间的“和而不同”,有利于更好地达到“为公为民”的目的。

2、政党之间的位序关系

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从中国文化的和谐精神看,应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主辅关系。这即所谓“体有左右”的位序观。任何事物的内在秩序,都不是绝对平均化、对等化的,都是有主有正有次的。这即所谓“有陪贰”、“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的意思。另一方面则是互补关系。执政党和参政党虽有主辅之别,但“辅”的一方却并非无足轻重,可有可无,“辅”对“主”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制衡持中的因素,没有这个“辅”,“主”也就不存在,或者说失去了“主”的意义。从这个功能的、作用的意义说,主辅之间都各有依据、各有特点,各有作用,因而是平等的、互补的,相成相济缺一不可的。正如《周易》的乾坤两卦所体现的意义,就包含这两方面:一方面,乾道即天道,以自强不息为主要特征,坤道即地道,以厚德载物为主要特征,乾坤、天地之道都体现的是最高的“道”,但天道为尊,地道为卑,地道要遵从天道,不能违背天道而自行其是,如同《老子》所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样才满足了最高的“自然之道”。另一方面,天道在人之上以覆育万物,而地道在人之下以承载万物,天覆地载是天地乾坤不同的分工与作用,无法互相代替,更不能取此舍彼。正是因为这种分工与作用的不同,大地万物和人类社会才能生生不息。如果我们把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参政党的辅助和监督地位比作天地,那么,两者之间的位序关系也就明确了。

《礼记·乐记》所载,“礼者,序也”,“乐者,和也”。所谓“序”也就是本位、秩序;所谓“和”也就是和谐、中和。“和”是建立在“序”的基础上的,没有“序”就没有“和”;同时没有真正的“和”,这“序”也就难以保证。这表明了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彼此尊重相互补充和谐共处的关系。

3.政党之间的“肝胆相照”

在华夏文化观念中,天地虽有上下,但却并非一个尊贵、一个卑贱,正如“体有左右”的位序观一样,它们既是主辅关系又是互补关系。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也可作如是观。二者虽然有分工的不同,但是,彼此的平等和尊重是必要的,不存在尊贵与卑贱的关系。执政党应始终持守“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执政理念。如果执政党不因执政党的地位而自傲自矜,而是谦逊下问,广开言路,特别是实实在在地保证参政党实施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权利,那么,参政党就能敢于言其所当言,避免貌合心离之患;民众也能有合理的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执政党可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的平等和谐,国家就会和平稳定,民众也因此就会安康乐业,执政党的地位因此就不会动摇;而参政党虽然已被确定为参政议政的职能,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决定只有提议、监督的权力,而没有履行决策的权力,但如果参政党自贬身份,总认为自己比执政党低人一等,那么,唯唯诺诺、歌功颂德、阿谀奉承之风就在所难免。见义而不为,不可谓之勇;见利而争先,不可谓之义;苟同而失去原则,不可谓之正;见错误而不敢责问,不可谓之诚;见利国利民之举而默不作声,不可谓之仁;不明自己地位而妄论是非,不可谓之礼。失去了勇义正诚仁礼,参政党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如果参政党越位,而行执政党之权,不仅会危害参政党的地位,而且必将祸国殃民。

为了保证民众权益得到保证,执政党的廉洁公正既是执政党自我要求,也是参政党和民众的共同期望。有了这个共同前提,才能做到“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那么,以什么为保障来实现这个共同目标呢?“肝胆相照”和“互相监督”是关键。前者强调的是互相的信任与坦诚的态度,只要是对国泰民安有利的,即使是逆耳之言也应该接受;只要是不利于国泰民安的,即使是歌功颂德也更应该控制。后者强调的是互相制约,这很不容易做到,因为执政党制约参政党较为容易,而参政党制约执政党不容易,所以,这主要靠执政党做到真正与参政党 “肝胆相照”。没有“肝胆相照”则不可能做到“互相监督”,没有“互相监督”则无法体现“肝胆相照”。

4.政党之间的共同指归

根据中国文化的“中和”精神,事物的矛盾双方最终要归于“中”这个目标和境界。这个“中”从社会的、政党的角度看,也就是体现双方价值和利益的一个共同点,一个双方都能够认同都予以选择的契合处。那么在当代中国,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参政党,工作的大目标、总理想应是一样的,即都是为了国家、民族和民众的利益,而不只是为了自己党派的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表明执政党的执政是为了民众权益和国泰民安,参政党也同样如此。有此作为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共同目标,两者之间的互相监督就具有了可行性,两者之间的和谐相处也就有了保证。

这个多党合作制度和原则的高明之处在于从根本上将民众权益放在了第一位,因此,对执政党的评价标准已经不再是党的利益占绝对地位,而是以民众权益作为各政党的最高原则。有了这个先决条件,参政党的参政议政也就不再围绕着执政党的利益做文章,而是从民众权益出发,从国泰民安的目的出发,在这一点上,执政党与参政党找到了一个和谐相处的共同基础。这种建立在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和谐关系,符合中国的国情,也符合中国文化精神。与西方多党制建立在对立冲突基础上的调节关系截然不同,很具中国特色。

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定位确定了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因此,各守其位而不越位,各尽其责而不渎职,是保证国家政治和谐有序的必要条件。这既是“体有左右”的现实位序问题,也是“执两用中”的理想境界问题。当然,执政党为“主”的特殊的政治地位决定了它比参政党要承担更大更重要的社会责任、历史责任,因此对执政党的政治要求一般要高于对参政党的要求。执政党要以公民权益作为执政的原则,广开言路,胸怀若谷,能有交知心朋友的心怀,能有交诤友的勇气,必然能得到参政党以及广大民众的支持与拥护,这样才符合一个执政党的理想要求。老子说:“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一心安民治国,不以天下为私有,自然能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我们的执政党能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处理好与参政党的关系,当是建立和谐的政党制度、和谐的社会现实的重要前提。

三、和谐文化精神在社会和谐中的运用

“执两用中”的和谐文化精神决定了中国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模式,那么这一和谐的政党制度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又有什么意义呢?

1.政党和谐与党风的关系

西方国家的国家机器是司法、立法、执法三足鼎立制度及运作形式;党派之间是执政党和在野的反对党的关系,后者构成了对执政党、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起到相反相成的作用。我们国家目前的政党体制是一党执政,民主党派参政的政治协商的政治制度建构,起到的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作用。尽管制度和建构形式不一样,但其终极目标应该是一致的,那就是,给执政提供一柄尚方宝剑或者一面镜子。按照我们国家的民主协商制度,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应该是执政党的镜子和参谋。

中国要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在于执政党党风的建设,惟有如此,才可以使中国民众真正感受到执政党的言行诚信,表里一致,从而心悦诚服地接受执政党的领导。为了有效地实现这一点,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19791019,邓小平同志第一次把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到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认识。他说:“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就说过,这样的事情在英、法、美这样的国家就不可能发生。”政治文明的最佳表现形式是制度文明,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基础和支撑力量,是政治资源的重要成分,是党风建设的根本保证。

一个和谐的社会,是社会各方面各领域都得到均衡协调发展的社会;而一个和谐的党际关系,各党派能够和谐地合作共事并协调发展才是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要提高多党合作的水平,就要提高多党共存的质量,而其中,首要地要提高执政党的执政威信和政治质量,这样才会起到主导的作用,才会与参政党和谐地合作,带领人民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

2.政党和谐与政治秩序的关系

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经验,尤其是,回望中国近百年的历史脚步后深知,什么时候,某集团或某群体利益膨胀到“过”的状态,什么时候就易产生矛盾,一旦到了不可调和的关头,动乱或战乱就爆发了。中国乃至世界一定范围内战事频仍,无不说明着这条规律。

按照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理念,找准各党派之间的定位非常重要。在以执政党为主,各参政党为辅的政治制度中,应该自觉地看到,辅助的位置并非可有可无,应是辅之有道,辅之有度,辅之有序,辅之有实,进而做到同舟共济,荣辱与共,各负其责,相辅相成。如此这样,才有利于建立有条不紊的政治秩序,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首先按和谐社会内部蕴涵的三个方面的“统一”,界定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从而建立起有条不紊的政治程序。第一是民主和法制的统一。和谐社会首先应是民主的社会。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并使现有的民主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具体实现途径。提高共产党执政能力、完善各民主党派实施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的职能是健全政治民主的重要步骤。第二是活力和秩序的统一。和谐社会是通过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重建社会秩序,形成社会规范,从而到“活而有序”。这个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其重要条件。第三是多元与公正的统一。和谐社会的美妙不在于“无差别境界”(周谷城先生语),而恰恰在于面对多元力量的社会现实,摆平和协调各种利益矛盾,关键在于采取以社会公正为原则的社会政策。在这方面,以民族文化为根基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其重要保证。可见,在“和而不同”的多党合作制度框架下实现有条不紊的政治秩序,是社会主义稳步而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

3.政党和谐与社会风气的关系

在参政党政治监督职能有效实施基础上所实现的政党和谐,可以促成端正执政党党风进而促进端正社会风气的良性循环。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能不能主动而自觉地接受来自社会、舆论特别是来自同路人——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和约束,能不能对参政党的地位和来自参政党反映的方针策略和社情民意有足够的尊重和诚意,不仅仅是向世人呈现执政党的大家风范的政治舞台,也是为创造和谐的社会风气作表率,具有榜样的力量。因为党内风气直接影响和带动着社会风气,而上行下效是中国古来已久的社会积习。执政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和谐共处,势必会成为一个范式,一个楷模,从而衍生出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党政机关内部的和谐的上下级关系;行业之间合作、共赢的和谐的协调关系;各省市,各地区之间互利互动而求共同发展的和谐的区域关系。

4.政党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中国文化的和谐精神突出表现为一种“中和”精神或“中庸”境界,它讲究的是执两用中、均衡适度。据此,惟有执政党把握好了与参政党的民主协商制度的“度”,才能为社会和谐奠定最为坚实的基础。

刚刚走完他95岁人生历程的著名社会学家,我们民盟中央名誉主席费孝通先生,在他不久前发表在《群言》2005第二期上的文章《“美美与共”和人类文明》中,探讨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给我们的启示,他写道:“为了人类能生活在一个‘和而不同’的世界上,从现在起,就必须提倡在审美的人文的层次上,在人们的社会活动中,树立起一个美美与共的文化心态。”——这也恰恰符合蔡元培先生一贯主张的“兼容并包”原则。这都是前辈先贤们所描绘和憧憬的和谐社会的文化模式和场景。

这样的“美美与共”、“兼容并包”原则,其实贯穿的正是中国文化中“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的和谐精神。这一原则和精神应首先体现在中国的政党制度中,因为惟有这种“和而不同”、“执两用中”、“兼容并包”、“美美与共”的原则和精神,才会实现一种和谐的多党合作制度,进而带来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最终将中国推向一个包括各政党和所有民众都受益无穷的繁荣美好的未来。

                            

作者介绍:

仪平策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驻会副主委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教授

    民盟山东省委多党合作理论研究小组成员

赵宗来  济南大学文学院 副教授

    民盟山东省委多党合作理论研究小组成员

李 华  山东轻工业学院 副教授

    民盟山东省委多党合作理论研究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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