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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重要的中坚力量(八):民盟一届二中全会


194612月,张澜离开重庆,到上海主持盟务。上海11个民主团体500余人集会欢迎张澜和鲜特生由重庆抵达上海。张澜在欢迎会上发表演讲,强调:内战不停止,政协决议未实现之前,民盟根本不考虑参加政府。

国共和谈破裂后,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政协决议被彻底破坏,形势发生极大变化。194716日至10日,民盟在上海召开民盟一届二中全会。会议通过了《关于目前应采取的政治主张及行动的决议案》、《关于现况下的组织原则决议案》和《政治计划委员会组织章程》等决议案。

会议着重分析了国共军事、政治、经济斗争形势,确定民盟今后工作的斗争方针,仍然是“反对内战,恢复和平”,并在和平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民主化。提出解决国是的四项主张:努力促成国共和谈,重新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实行政协决议,成立联合政府。

会议还认真讨论了加强民盟组织建设,对有党派的盟员和无党派的盟员各自提出了政治上和组织上的要求。彻底消除因历史上三党三派而形成的组织纪律松懈的问题。并规定了民盟组织进行活动的方针和策略原则。这次会议为推动民盟的反蒋斗争,应付即将到来的困难局面在组织上作了必要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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