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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青岛市委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

工 作 简 报

第1期



本期目录

民盟青岛市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编者按: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是由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提议,经中共中央批准的重要活动。2013年11月21日、12月16日,民盟中央、民盟山东省委先后下发《通知》,要求从2013年第四季度起,到本届届终,在全盟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根据民盟中央、民盟省委《通知》要求,盟市委结合青岛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

民盟青岛市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

的实施方案

根据民盟中央、民盟省委统一部署,从现在到本届届终,民盟青岛市委将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盟的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代表人士为重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不断增强广大盟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

(二)活动目的:进一步增强全市盟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凝聚政治共识,巩固政治道路认同、奋斗目标认同、文化价值认同,紧密结合重点工作,不断增强青岛民盟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三)学习任务:认真学习多党合作政治理论,国家政策法规,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当前要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盟史、盟章,充分发挥民盟传统教育资源,宣传民盟老一辈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

(四)参加范围:各区工委,各总支、支部全体在职盟员。

二、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分动员准备、学习实践、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在广泛发动和动员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结合盟务工作的开展实践活动,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青岛篇作出积极贡献。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4年1月-2014年6月)

开展摸底调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通过广泛的动员发动,推进活动的有效开展。

1.组建领导工作机构。成立民盟市委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修林,常务副组长:江玉民,副组长:赵广涛、张晓东、韩文、陈立波,成员:林于滨、陈洁、赵维枫、田荣峰、邵茹、张红梅。下设办公室,主任:陈洁,成员:田荣峰、李晓萌、张栋,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调度、指导、督察工作。各区工委、市级组织要建立由主委任组长的领导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所辖基层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

2.开展摸底调查。在全市盟内进行思想摸底,了解广大盟员的思想动态及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盟员思想状况进行分析,完善实施计划,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3.制定年度推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工委和基层组织要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民盟市委每季度通过民盟内部网发布推荐学习材料和参考资料,指导基层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

4.编印学习资料。(1)学习资料:中共十八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共领导人论多党合作的重要文献、多党合作的重要文件及领导讲话。(2)参考资料:盟史、盟章以及民盟领导及代表性人士谈多党合作的文章,反映民盟老一辈亲身参与多党合作实践的回忆文章,新时期民盟代表性人士的先进事迹。

5.召开会议动员部署。3月,市召开动员大会。6月底前,各区市及市直基层组织召开动员大会。

6.培训民盟讲师团。优化组合,组建20人左右的民盟讲师团,从政治理论、多党合作历史和先进典型事迹三个方面,开展集中辅导和巡回宣讲。

(二)学习实践阶段(2014年7月-2016年7月)

通过丰富、有效的学习形式,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多党合作历史和民盟优良传统的认识引导盟员结合本职工作和盟务工作开展实践活动,更加自觉、更加积极地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中。

1.抓好领导班子学习实践。把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列为主委会、常委会必学内容,在常委中组织开展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作一场专题报告、发展一位代表性人士或高潜力的青年人才、联系一个专委会、承担一项重点调研或社会服务工作等“五个一”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2.抓好代表性人士及后备干部学习实践。积极选送代表性人士、后备干部和盟务工作骨干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院进修学习。加强新盟员、后备干部、代表性人士和盟务工作骨干的年度培训,加强政治理论、盟史盟章、优良传统教育。倡导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参加一项重点调研、提交一篇提案建议、反映一条社情民意、参与一个社会服务项目等“五个一”活动,努力提高履职尽责水平。

3.组织基层盟员开展好学习实践。结合基层实际,组织引导盟员参加一次集中学习、联系一位老盟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参加一次实地考察、反映一条社情民意等“五个一”活动。各基层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带领盟员积极参与到学习实践活动中。

4.开展政治理论、国情形势和优良传统教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党校、社院以及大学和社科界的党建专家和理论工作者到盟市委机关和基层组织讲学,每年举办2次专题讲座。组织到各区工委、大学、科研院所举办民盟历史巡回展览。结合基层活动和盟员培训,组织到青岛民盟地方组织成立旧址、全国统一战线传统教育基地等参观学习,重温民盟历史,传承民盟精神。

5.突出重点,推动各项盟务工作上水平。理论研究方面,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参政党理论研究员队伍,开展理论研究,探索思想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建设方面,按照保证数量、提升质量的要求,在把好盟员入口关、选准发展好苗子的同时,重点做好有代表性的盟员的发展、培养、推荐等工作,补充新鲜血液,促进多党合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参政议政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专委会、骨干盟员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出更多高质量的意见建议。社会服务方面,扎实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深化“同心社区服务站”社会服务品牌,更好的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机关建设方面,以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转变工作作作风为目标,落实“三服务”要求,积极打造学习型、绩效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

6.鼓励盟员立足本职,开展岗位建功。关注政府及各事业单位工作的中青年盟员成长进步,主动加强与盟员任职单位沟通,积极争取各级政协、统战部门支持,努力拓展盟员上升空间。针对经济界盟员所在行业开展重点调研,帮助其反映实际困难、争取政策支持。积极搭建平台,支持教育、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界盟员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7.建立交流机制,宣传先进典型。在盟市委网站、《青岛盟讯》、青岛民盟微信平台开辟“学习实践活动”专栏、专版、专题,每季度编印一期简报,及时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新做法、新经验、新典型,指导和推进活动在各基层组织的有效开展。每季度宣传报道1名盟员勤勉奉献的典型事迹,发挥榜样带动示范作用,充分展示广大盟员认真履行职责、建功立业的良好形象。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12月、2016年8—12月)

定期总结活动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是实实在在的成效。

1.总结经验做法。每年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分析评估和活动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征集、整理基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先进经验、典型事例,认真梳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理论研究、历史研究、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成果,形成《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汇编》。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学习实践活动经验,并向民盟中央、民盟省委和中共市委统战部进行推荐。编发《青岛盟讯》学习实践活动专刊。

2.实施表彰奖励。根据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结合盟务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学习实践活动表彰大会,对在思想宣传、理论研究、组织建设、机关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以及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3.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盟章》规定的组织制度,健全各级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规范基层活动、提高盟性修养、开展盟务工作等方面入手,对现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行之有效,符合民盟自身建设和发展需求的,着重抓好落实;对制度部分内容或表述与民盟发展不相适应的,要进行修订;对于有关制度缺位的,要进行补充,重点要落实好学习制度、领导班子谈心制度、届中述职和民主评议、联系基层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巩固活动成果。

三、组织领导和指导督查

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是青岛民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盟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盟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各级盟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活动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分类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对各区市、高校和直属基层组织进行指导。区市组织,要抽调骨干力量,做好对所辖各基层组织的活动指导和督促检查,着力提高学习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坚持统筹兼顾。以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全面推动思想宣传、理论研究、组织建设、机关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上水平、上层次,努力做到学习、实践“两不误、两促进”。。

(四)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站、盟讯、QQ群、微信等盟内宣传手段和渠道,营造好活动氛围,宣传好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联系,积极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典型,树立民盟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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