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山东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民盟各市委会、省直基层工委:
按照民盟中央统一部署,从今年第四季度起,到本届届终,在全盟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这是全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实践,也是切实加强民盟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现阶段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信念。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全省盟员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民盟山东省委决定,在全省各级盟组织开展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的学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贯穿中共十八大的鲜明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伟大事业和长期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为参政党,必须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要通过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省盟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进一步调动全省盟员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夯实多党合作思想基础,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全面推进山东的科学发展和文明进步建功立业。
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要大力加强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是增强行动自觉的重要保证。全省各级盟组织要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多党合作历史、理论和政策,学习民盟的优良传统,增强广大盟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知和政治共识,提高政治自觉。
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要凝聚共识推动履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民盟发挥参政党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全省各级盟组织要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凝聚深化改革的共识,加强履职实践。进一步增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服务于我省改革大局,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增强社会服务工作的实效。
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全省各级盟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要注重体现民盟特色,根据盟员特点,采取便于参加、乐于参与的方式,引导广大盟员投身到活动中来。要体现“自觉、自主、自为”原则,鼓励盟员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使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广大盟员的思想实际,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使增进政治共识和提高履职实效相促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的力量。
附件:民盟山东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
民盟山东省委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