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盟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推荐委员人选的通知
接上级通知,请大家参考下列文件,于本月28日前在我市盟员中对口推荐一位专委会人选,并说明理由。欢迎自荐!入选人员拟于29日进行竞选演说,详情另行通知。推荐名单或自荐书发至民盟邮箱: lclyj_0724@163.com,449006083@qq.com
2017年8月24日
盟鲁〔2017〕30号
关于民盟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推荐委员人选的通知
民盟各市委会、省直基层工委:
民盟山东省十届一次常委会对专门委员会工作进行了研究,
对专委会做以下调整:原9个专委会中,省直基层工委单独设立,不再列入专委会;学习委员会更名为学习研究委员会,文化与联络委员会更名为文化联络委员会,妇女委员会更名为女盟员委员会。原教育委员会、科技委员会、经济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继续保留。新增加:医药卫生委员会、文史委员会、农业委员会、社会服务委员会、文艺委员会、企业家联谊会。专委会的调整根据工作需要逐步进行,至2017年底完成。
请各市委会、省直基层工委按照《民盟山东省委专门委员会工作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各专委会委员人选进行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个专委会成员规模约为40人左右,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2人,副主任若干人。济南、青岛市委会向每个专委会推荐3名委员人选;盟员人数为500人以上的淄博、烟台、济宁、泰安市委会向每个专委会推荐2名委员人选;其他市委会向每个专委会推荐1名委员人选。民盟省委主委会成员、各专委会主任,可对其重点联系或所负责的专委会进行委员人选推荐。省直的专委会委员人选由省直基层工委及盟省委机关各部室负责推荐。
二、所推荐的专委会委员人选,要与相关专委会的工作特点相符合,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专业知识水平,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参政议政能力和工作热情,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可作为本市相应专委会的主任人选,以方便省市联动,推动全省盟务工作的开展。
请各市委会于8月31日前,将名单(加盖公章)报送民盟省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dmmzzb@163.com。
本通知电子版见民盟省委主委会成员、各市委会、专委会主任(首批)邮箱。
附件:民盟省委各专委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抄送:民盟省委主委会成员,专委会主任(首批),机关各部室。 |
民盟山东省委 2017年8月16日印发 |
民盟省委各专委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
市委会名称:(盖章)
专门 委员会 |
姓名 (性别,民族) |
出生 年月 |
学历 学位 |
专业及研究领域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盟内职务 |
主要社会兼职 (人大、政协、专业 学术团体) |
联系方式 (手机、邮箱) |
学习研究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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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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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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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联络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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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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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盟员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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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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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工作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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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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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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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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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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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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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 联谊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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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盟内职务、主要社会兼职最多不超过三个。
盟鲁〔2017〕28号
关于公布
《民盟山东省委专门委员会工作通则》的通知
民盟各市委会、省直基层工委:
民盟山东省十届一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民盟山东省委专门委员会工作通则》(2017年修订),现予公布。
附件:民盟山东省委专门委员会工作通则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抄送:民盟省委常委,专委会主任(首批),机关各部室。 |
民盟山东省委 2017年8月16日印发 |
附件
民盟山东省委专门委员会工作通则
(2017年7月27日,民盟山东省十届一次常委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民主同盟章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围绕民盟山东省委工作部署,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职能,设立专门委员会。
第二条 专门委员会是民盟山东省常委会和主委会领导下的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由民盟山东省常委会决定。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主持。设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按照本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协助主任抓好工作。
第四条 专门委员会,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
第五条 专门委员会作为民盟山东省委的智库组织,是民盟山东省委发挥参政党职能的重要形式,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是民盟山东省委参政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国民主同盟章程》的要求,以及全委会、常委会、主委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学习研究、岗位建功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开展工作。主要有:组织委员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围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基层群众最为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密切联系地方组织和广大盟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就我省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行座谈会、研讨会;组织有关活动,积极为盟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加强社会服务和促进盟员岗位建功等工作。
第二章 组 织
第六条 专门委员会由盟员中相应专业的专家及代表性人士和热心盟务工作的骨干盟员组成。按照有利于发挥盟员的特长、有利于联系盟内各层次、各界别和便于组织经常性活动的原则,统筹安排。
第七条 专门委员会的任期同民盟山东省委员会,每届5年。必要时,经民盟省委常委会批准,任期可提前或延期。各专门委员会人数一般在40人左右,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2人,副主任若干人。专门委员会的规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个别工作领域较宽的专门委员会,可适当增加组成人员。
第八条 专门委员会的组建,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工委推荐,也可由主任、常务副主任直接推荐。推荐人选由民盟省委组织部进行统筹,经民盟省委机关办公会研究形成初步名单。专门委员会主任人选经主委会审议后,由常委会决定。
第九条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要与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特点相符合,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专业知识水平,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参政议政能力和热情,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十条 专门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盟外的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士,作为特邀成员参加会议和活动。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专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职责,建立定期的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活动制度。
第十二条 专门委员会根据全委会、常委会、主委会决议的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年度末向主委会、常委会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三条 专门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主任会议,以互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工作、布置任务。专门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召开。
第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研究经常性和应急性工作,可召开主任会议或部分委员会议研究处理,并向其他委员通报情况,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 设立民盟省委主委会成员联系专门委员会制度,加强民盟省委领导班子成员与专门委员会之间的交流互动,促进工作的开展。
第十六条 建立专门委员会、民盟省委机关、市委会联动机制,专门委员会与民盟各市委会可以联合开展活动或承接市委会课题,上下联动,互动交流,促进全省盟务工作的开展。
第十七条 专门委员会应主动与相关部门以及其他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地方组织对口单位沟通情况,建立联系。
第四章 工作机构
第十八条 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设在民盟省委机关相关职能部门。
第十九条 民盟省委机关各部门可通过各专门委员会开展课题调研、社会服务、理论研究等工作。机关专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配合主任、常务副主任,做好协助、协调、服务等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专门委员会依据本《通则》,制定本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通则自民盟山东省常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行。修改时程序同上。
本通则的解释权属于主委会。
盟鲁〔2017〕29号
关于公布
《民盟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首批)名单》的通知
民盟各市委会、省直基层工委:
民盟山东省十届一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民盟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首批)名单》,现予公布。
附件:民盟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首批)名单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抄送:民盟省委常委,专委会主任(首批),机关各部室。 |
民盟山东省委 2017年8月16日印发 |
附件
民盟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首批)名单
(2017年7月27日,民盟山东省十届一次常委会通过)
专门 委员会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学历 学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盟内职务 |
主要社会职务 | |||
学习研究 委员会 (原学习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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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鹰 |
1959.11 |
大学 学士 |
山东行政学院经济学 教研部教授 |
省直燕山支部副主委 |
山东省政府研究室特聘研究员、山东政协理论研究会特聘专家、山东经济学研究会理事 | ||
教育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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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辉 |
1969.03 |
研究生 博士 |
山东大学液态金属及铸造技术研究所所长,材料液固结构演变与加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教授、博导,泰山学者 |
省委常委、山东大学委员会主委、千佛山校区总支主委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中国铸造学会理事、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理事 | ||
经济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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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中华 |
1966.09 |
研究生 硕士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研究员 |
省委常委、 省直创业一支部主委 |
山东省政协常委、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 | ||
法制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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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岱峰 |
1962.01 |
大学 学士 |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经济师 |
省委常委、 泰安市委主委 |
泰安市政协副主席 | ||
医药卫生委员会 (新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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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青 (女) |
1962.07 |
研究生 博士 |
山东大学临床医学院皮肤性病学系主任,教授、博导;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皮肤科主任,主任医师 |
省委委员、山东大学委员会副主委、齐鲁医院总支主委 |
山东省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会员 | ||
文史 委员会 (新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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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成 |
1970.11 |
大学 学士 |
联合日报社总编助理、 文化中心主任,编辑 |
省直五支部主委 |
山东省将军书画院副院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省作家协会会员 | ||
农业 委员会 (新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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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庆 |
1963.01 |
研究生 博士 |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处长,教授 |
泰安市委副主委 |
泰安市政协常委、中国作物协会理事、中国作物学会作物种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
社会服务委员会 (新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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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 越 |
1965.06 |
研究生 博士 |
山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
省委委员、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主委 |
山东省政协委员、中国蜂产品协会花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细胞学会常务理事 | ||
文艺 委员会 (新成立) |
|
孙晓茹 (女) |
1964.03 |
中专 |
山东歌舞剧院艺术学校,国家一级演员 |
山东歌舞剧院支部 主委 |
山东省舞蹈家协会主席 | ||
企业家 联谊会 (新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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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伟光 |
1962.07 |
大学 学士 |
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教授 |
|
济南市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及理事会常务理事 |
关于推荐民盟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的补充说明
民盟各市委会:
为做好民盟省委专委会委员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对专委会委员人选推荐通知作补充说明:
一、推荐人数
各市委会分别向每个专委会推荐1-3名委员人选。
二、人选条件
1.热心盟务,愿意参与专委会工作。
2.专业特长或研究方向与专委会特色相切合。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4.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能承担撰写课题材料任务。
5.有一定的时间保证,能认真对待、积极参与专委会会议及座谈、调研等活动。
6.青年委员会委员人选原则上为45岁以下。
三、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请各市委会于8月31日前,将名单按照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报送民盟省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dmmzzb@163.com。
附件:民盟省委各专委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2017年8月22日
民盟省委各专委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
市委会名称:(盖章)
专门 委员会 |
姓名 (性别,民族) |
出生 年月 |
学历 学位 |
专业及研究领域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盟内职务 |
主要社会兼职 (人大、政协、专业 学术团体) |
联系方式 (手机、邮箱) |
代表性履职尽责成果 |
学习研究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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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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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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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联络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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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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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盟员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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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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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工作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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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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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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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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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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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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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 联谊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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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盟内职务、主要社会兼职最多不超过三个。